我公司现对位于******广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场位于潇水河畔**上关街道,是国家非遗道州龙船赛开幕式区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1#-10#地块。
| 序号 |
地块号 |
面积(平方米) |
租期(年) |
要求 |
基本原则 |
备注 |
| 1 |
1# |
320 |
面议 |
需带设计方案,按设计方案建设,不得随意搭建,租金面议,整块租赁及大面积租赁优先 |
不得建设混凝土式永久建筑,临时建筑以正视河面为边,不得超过其租赁面宽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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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 |
630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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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3# |
790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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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4# |
330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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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5# |
460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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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6# |
1360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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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7# |
410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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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8# |
1000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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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9# |
890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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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10# |
2430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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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租赁方式
本次招租遵循公平、公正、公**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服从公司统一管理,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租赁期限为1-8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自场地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租金按年度计算,实行先交纳租金、后使用场地原则。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后续年度租金应于上一年度租期届满前30日内足额支付。租金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经营税费等其他费用,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须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标准按年租金的25%计收。租赁期满或合同依法终止后,经出租方现场验收,确认场地及设施设备完好、无拖欠租金及各项费用、无违约行为的,押金不计利息全额退还。若承租方存在欠费、损坏设施或其他违约情形,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直接抵扣相应费用,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补足。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18:0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省**市**西洲街道**南路80****办公室404****商行办公楼)。
1、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结构、用途,不得从事违法违规及影响公共秩序的经营活动。
2、租赁期间,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场地安全、卫生及相关设施维护。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73****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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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