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兰城乡五星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审批
新疆-和田-民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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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4-02

项目名称 民**兰城乡五星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民**兰城乡五星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08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果海尔妮萨罕﹒萨吾尔
联系人 王旭梅 联系电话 135****0826
项目投资(万元) 98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6-1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重力流DN300排水干管375米,管道材质均为S8级HDPE双壁波纹管;**DN150压力排水管道300米,管道材质为PE100管;**DN100 排水支管1175米,管道材质UPVC管,**砖砌圆形污水检查井D1250mm 11座;拆除及恢复砼路面705m2。 **1****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40m3/d,采用厌氧 人工湿地工艺处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水调节提升泵池1座,厌氧反应池1座,人工湿地1座及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站采取厌氧 人工湿地工艺模式措施后通过中水回用管道排放至生态林绿化灌溉
固废 环保措施:
对建设中所产生的废料尽可能加以利用,不能利用的废土、废渣施工结束后运送到指定地点,防止对环境产生影响。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尽量采用低噪音设备,减少施工噪音对周边群众影响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1、工程建设中严禁将建设施工材料乱堆乱放划定适当的堆料场以防止扩大植被的破坏范围;2、施工料场尽量选在建筑物旁以减少运输道路对土壤和植被的破坏;3、在施工过程中控制地表破坏程度尽量保护周围园地、灌丛、林地和其它植被,要严格按照施工规划尽可能少占地。
承诺:**** 果海尔妮萨罕﹒萨吾尔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果海尔妮萨罕﹒萨吾尔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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