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服务中心场地租赁项目
标的名称:******服务中心场地租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45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租赁场地位于**区樟潭街道茶苑村(**区康宁路100号),租赁建筑面积10202.98平方米,该房屋用于衡江****服务中心,租赁用途不得改变,租期一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745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2025年9月2****区委副书记、社会工作部部长、政法委书记何晓峰主持召开的区工作协调会,由****负责运营的******服务中心,需要租赁面积约一万多平方米,运营环境相对独立、****学校的场所。目前衢**区范围内能满足要求的****中学校舍。因该校舍由****负责改建,产权归属****。****为满足******服务中心运营场所需求,只能向****租赁,该项目具有唯一性。
该项目符合《****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及《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拟定供应商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江滨东路1号1幢903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02日
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137****7083
传 真:
地 址:****政府行政大楼11楼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杨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0-****709
传 真:/
地 址:**市**区**路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1.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