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科左中旗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示范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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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科左中旗2026****示范区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增效行动,推广科学施肥技术模式,提升耕地质量与农业生产效益,助力粮食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现公开遴选科左中旗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优控全追”示范区建设主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1.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尊重经营主体意愿,综合考量地块条件、技术能力、示范带动性等因素,公平公正筛选建设主体。
2.集中连片,规模经营:优先选择耕地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的区域,确保技术推广的连片效应和实施效率。
3.科技引领,减量增效:以测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应用、无底肥优控全追水肥一体化等技术为核心,实现科学施肥、作物产量提升、品质改善的目标。
4.政企协同,多方联动:发挥经营主体作用,强化旗、苏木乡镇两级农业技术部门指导服务,形成工作合力。
二、遴选范围与建设规模
(一)遴选范围
科左中旗各苏木乡镇(场),重点覆盖玉米、高粱、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种植区,优先考虑节水灌溉设施配套完善的区域。
(二)建设规模
****示范区1个,核心示范区耕地面积不少于2000亩;辐射带动区面积不少于5000亩。
三、申报主体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科左中旗辖区内注册或备案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备独立法******社、企业)或合****农场)。
2.申报主体拥有申报地块的合法经营权,土地流转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1年(含2026年),地块权属清晰,无纠纷。
3.申报地块集中连片,核心示范区面积≥2000亩,土壤条件良好,符合农业生产规范,优先选择已配套浅埋滴灌、喷灌等水肥一体化设施的地块,同时具备举办培训通讯条件。
4.申报主体具备一定的农业生产技术水**管理能力,配备专业的生产管理团队,能够严格按照试验、示范区建设技术方案组织采购实施。
5.申报主体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被列入农业领域黑名单,愿意接受农业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积极配合开展技术推广、观摩培训等活动。
6.申报主体能够落实配套资金,根据示范区建设要求,承担相应的生产投入(如新型肥料采购、田间管理等)。
四、示范区建设要求
(一)技术应用要求
1.测土配方施肥:严格按照土壤检测结果,制定个性化施肥方案,精准确定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施用量、施用时期和施用方法,杜绝盲目施肥。
2.新型肥料推广:示范应用缓控释肥、水溶肥、生物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肥料等高效环保新型肥料,新型肥****示范区总面积的100%,化肥用量较当地常规施肥量减量5%以上。
3.水肥一体化技术:已配套水肥一体化设施的地块,实现肥料与水分同步精准供给。与常规种植相比,高产地块在播种后及时进行滴水出苗,采用分次施肥的方式进行精准水肥调控,注重在玉米生育后期水肥管理;
4.绿色防控融合:结合科学施肥,配套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实现“肥药双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田间管理要求
1.建立田间生产档案,详细记录施肥种类、用量、时间,灌溉量、时间,病虫害防治措施,作物生长情况等信息,做到有据可查。
2.严格按照农业技术规范开展田间作业,实行标准化管理,确保作物生长环境良好,示范效果显著。
3.配合农业技术部门开展土壤样品采集、植株养分检测、产量测定等工作,及时反馈生产数据和技术应用效果。
(三)示范推广要求
1.核心示范区需设置标识牌,明确示范区名称、建设主体、建设面积、技术模式、目标效益、指导单位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积极配合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宣传推广等活动,****示范区每年至少承接2次旗级或苏木镇级观摩培训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辐
射周边农户应用科学施肥技术。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一式3份(纸质版),同时报送电子版(U盘存储),材料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确保真实、完整、有效:
1.科左中旗2026****示范区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主体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社章程、成员名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村委会出具的经营规模证明;
3.申报地块证明: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土地权属证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地块位置图(标注四至范围、面积、设施配套情况);
4.示范区建设技术方案:包括地块基本情况、技术应用计划、田间管理措施、示范推**排、预期效益分析等内容;
5.申报主体信誉证明:无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承诺书(自行出具);
6.其他相关材料:如既往农业项目实施经验证明、技术团队资质证明、水肥一体化设施配套证明等。
六、遴选程序
(一)申报阶段(2026年4月1日—4月3日)
申报主体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中心提交申请。
(二)评审阶段(2026年4月7日—4月8日)
****推广中心组织成立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结合现场核查情况,按照遴****示范区建设主体名单。
(三)公示阶段(2026年4月8日—4月10日)
拟入****农牧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异议问题及时核查处理。
(四)确定签约阶段(2026年4月10日后)
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科左中旗2026****示范区建设主体,****中心****示范区建设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七、保障措施与支持政策
(一)技术支持
旗、苏木乡镇两级农****示范区提供全程技术指导,包括土壤检测、施肥方案制定、新型肥料应用培训、田间管理指导等,定期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开展现场服务。
(二)物资与资金支持
****示范区建设主体,给予新型肥料补贴、水肥一体化设施配套补助等政策支持(具体补贴标准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宣传推广支持
****示范区,通过媒体宣传、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技术模式,提升建设主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监督管理
****示范区建设动态监管机制,****示范区建设进度、技术应用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协议要求实施的建设主体,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示范区建设资格,追回相关补贴资金。
八、验收考核
(一)验收时间
示范区建设周期为2026年全年,验收工作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二)验收内容
对照示范区建设协议书和技术方案,核查地块规模、技术应用落实情况、田间生产档案、化肥减量效果、产量效益、示范推广情况等。
(三)验收结果运用
验收合格的,兑现相关支持政策;验收不合格的,取消示范区称号,不予享受相关补贴,并将结果纳入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档案。
九、联系方式
(一)申报受理单位
****推广中心
(二)联系地址
科左中旗******推广中心楼土肥站室
(三)联系电话
187****8850(技术咨询、材料受理)
(四)电子邮箱
****@qq.com
十、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公告未尽事宜,****农牧局负责解释。
2.申报主体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报。
3.入选的建设主体应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建设协议书要求开展试验、示范区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达到建设目标。
附件:科左中旗2026****示范区申报表

****农牧局
202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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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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