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的保护和管理,创新文物建筑保护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市文物建筑认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发布**考院旧址文物建筑认养主体招募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认养主体积极申报。
一、文物建筑名称:**考院旧址
二、批次编号:****
三、主要内容:对**考院旧址进行全面修缮、保护管理、开放利用。
四、申报要求
(一)认养主体为热爱文物保护事业、经济实力强、社会信誉高的社会组织、企业及个人。
(二)不得有涉及违法犯罪的记录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开标当天现场查询)。标书代写
(四)认养主体的权利、义务,政府支持政策等详见“申报须知”。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文物保护建筑认养申请书(见附件)。
(二)提供身份证明信息,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提供工商登记证,个人提供身份证明。
(三)提供相关财务信息,加盖公章。社会组织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企业提供近三年纳税证明,个人提供近三年收入证明。
(四)无重大违法犯罪行为承诺书,加盖公章。
(五)**考院旧址修缮保护及开放利用计划。
(六)其他文物保护利用相关经验材料(如有)。
以上材料,社会组织和企业均须加盖公章,个人材料需签字,不符要求的概不受理。
六、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政务网:****门户网上发布。
七、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申报本次**考院旧址认养的主体,应当按照以下时间、地点直接报名:
(一)时间:2026年4月7日—4月17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下午16:30;
(二)地点:**市**路379号4号楼A区435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直接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八、面谈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6年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名后电话通知为准)。
(二)地点:**市**路379号4号楼A区4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地址:**市**路379号4号楼A区
邮箱:pdwwbhfwzx@qd.****.cn
邮政编码:266700
联系人:李盈禛 联系电话:0532- ****61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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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