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G321西秀区青山至普定熊家西区自然资复〔2026〕1号场公路(青山至普定新房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期限的批复

审批
贵州-安顺-西秀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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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321**区**至**熊家**自然资复〔2026〕1号场公路(**至**新房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期限的批复
2026

03/10

09:40

******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申请**G321**区**至**熊家场公路(**至**新房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期限材料已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申请的**G321**区**至**熊家场公路(**至**新房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该项目涉及临时使用**区蔡官镇张官村集体土地0.2028公顷(均为建设用地)作为G321**区**至**熊家场公路(**至**新房段)改扩建工程材料堆场临时用地,用地范围详见地块勘测定界图。

二、临时用地单位:******公司;临时用地批准**年限:2年(2026年2月1日起至2028年2月1日止);批准用途: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堆场等。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临时用地面积、用途、年限使用土地; 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禁止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四、按照所呈报的临时用地合同,做好临时用地补偿工作,妥善解决好临时用地所涉的农民生产生活。

五、严格按照签订的《土地复垦整治协议》落实好土地复垦费的缴存、监管;在临时用地期满后按照批准的《土地复垦方案》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履行好土地复垦义务,并经验收****委员会。


2026年3月10日

一审:孙小佩

二审:阮 玲

三审:宋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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