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石材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 **** | ****,位于**区大门镇仁前途村划船坑地块。企业拟在在现有厂区内**一个石材加工车间,该车间内新增一套年产机制砂生产线,拟将原混凝土生产所需外购的砂子由本项目机制砂生产线制备得到。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年生产时间由原审批的300d调整为225d,原审批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调整为年产1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新增年产10万吨机制砂 | 本项目于2026年4月1****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cn)进行了受理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认真采取本项目环评报告提出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 废气:设置独立碎石车间,投料口、破碎设备、出料口等设置喷头,采用洒水抑尘。 废水:项目设置一套水处理能力约300t/d的砂石废水处理设备,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污泥水罐,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主要回用于喷淋抑尘、洗砂以及车辆清洗等。 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隔声降噪及消声措施,同时车间采用密闭、减少门窗开启等措施。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分类分区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6年4月3日,公示期限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577-****7665通讯地址:****服务中心****环境局**分局窗口,邮编325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