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招标代理:**** |
| 2026-04-03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6-04-23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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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双碳公共服务提升项目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津冀双碳公共服务提升项目设****行政审批局以沧高审初设批字(2024)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 5000 平****研究中心、钢铁****实验室。配备20台高性能计算服务器、50套碳数据网关、1套面源碳数据采集设备、1 组烟气连续排放监测装置及碳计量精密仪器等设备,实现设备升级改造;建设绿色低碳公共服务平台、****中心、绿色低碳业务平台等业务系统,推动京津冀区域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 建设地点:**高新区盈碳大厦 。 建筑功能:搭建绿色低碳示范服务平台,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动京津冀区域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4-03 09:00至2026-04-10 17: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4-23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招标代理付费主体:招标人,收费标准:详见双方签订招标代理合同;(2)平台名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3)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平台标书代写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书面方式 向 **** 提出,联系人:戴女士 ,联系电话:0317-****630。或向****提供,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8****0259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管理局 电话:0317-****190 电子邮箱: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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