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1 15:13
关于****北侧规划道路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城管局:
你单位报来的《****保健院北侧规划道路工程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九城管字〔2026〕34号)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九府发〔2025〕4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有关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招标事项
该项目总投资为344万元,按照《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要求,项目不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应项目单位申请调整该项目招标方式要求,决定不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保健院北侧规划道路工程(项目代码:****)招标事项核准进行调整。
二、项目责任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工期、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核定表等其他内容仍按《****保健院北侧规划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九发改投资字〔2025〕487号)文件执行。
三、请项目单位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九府发〔2025〕4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调整批复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6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妇幼保健院北侧规划道路工程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核准 | ||||||
| ** 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设备 | |||||||
| 重要 材料 | |||||||
| 其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场地征用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相关规费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场地清理项目和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生产准备费、基本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的等所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公开委托招标。 2.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与**省公共**交易网****委员会、****委员会依法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项目单位须从中选择一家发布招标公告。 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3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