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领域
本次征集涵盖以下5个专业领域,申请人需根据本人专业或专长进行申报:
1.土壤与农业种植领域:土壤学、农学、农业**与环境等专业。
2.土地整治与**管理领域:土地整治工程、土地**、土壤管理等专业。
3.工程与水利领域:农田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等专业。
4.生态与环境领域:生态环境、环境工程等专业。
5.测绘与地理信息领域: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等专业。
二、专家资格条件
(一)基本素质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专业资质
1.具备上述相关专业背景;
2.在本市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含)以上;
3.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熟知所在专业或领域状况,专业造诣较深,具有较丰富的现场经验和一定的管理经验。
(三)业务能力
熟悉耕地质量保护相关政策法规,了解补充耕地项目建设流程、质量鉴定程序、方法及相关技术标准。
(四)年龄与健康
首次入库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野外核查、异地评审等任务。
(五)其他
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工作,依法履行专家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专家主要职责
1.承担补充耕地质量县级初鉴、市级鉴定、省级抽核中的现场踏勘、调查评价、报告编制等工作。
2.参与撰写评审意见,确保鉴**果数据真实、结论明确。
3.参与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工作的监督检查、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4.保守工作中的工作秘密。
四、申请方式与流程
(一)申请时间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9日。
(二)申请材料
1.专家申请表(需本人签署);
2.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同等专业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回避信息: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三)报送方式
申请材料于4月9日前报送至****农业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com。
联 系 人:夏春
联系电话:0435-****778
附件:补充耕地质量鉴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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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