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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中交冷链(**)智慧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隆湖****公司 |
| 监测单位 | ****研究院****公司 |
| 地理位置 | **市--**区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相关规定,****于2026年3月13日组织了中交冷链(**)智慧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参加验收的有建设单位、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理单位、水保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中交冷链(**)智慧产业园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中交冷链(**)智慧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相关成果资料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如对本次验收有疑问或异议,可向建设单位反映。公示日期为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4月13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农伟明/136****5789 建设单位地址:**市**区垄安大道115号5楼505室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