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6-04-03 |
| 文 号: | 荆环**审〔2026〕13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关于****年产5万吨/年复合氨基酸除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项目备案代码:2506-420822-04-02-757902****公司厂区内,项目性质为技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有复合氨基酸生产线进行除盐技改,将生产复合氨基酸的部分母液原料进行除盐技改为水溶肥产品并副产氯化铵。利用厂内1栋已建厂房建设本项目生产线,本项目厂房外建设1个原料罐区,内设原料罐6个,单罐容积立方米,罐区设置0.5米高围堰。本项目原料氨基酸水解母液通过厂内专用管道接入本项目罐区。项目辅料存放在本项目生产线厂房内,项目成品存储依托已建1栋复合氨基酸成品仓库。项目蒸汽外购,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已建危废暂存间和事故应急池。项目使用现有氨基酸项目108398吨/年氨基酸水解母液中的24000吨/年氨基酸水解母液,来生产氨基酸水溶肥,年产能45120吨/年(低浓度含氨基酸水溶肥35000吨/年、高浓度含氨基酸水溶肥6400吨/年、副产品氯化铵3720吨/年)。本技改项目实施后,现有氨基酸项目使用的氨基酸水解母液为84398吨/年,原生产复合氨基酸(粉状)能力从42750吨/年减少至33285吨/年。
项目类别为C2629 其他肥料制造。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的环境管理过程中,你公司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局部装修改造、设备安装及调试期间的装修扬尘、施工人员生活废水、装修设备作业噪声、建筑弃渣等污染物的管控措施。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料设置密闭式集气罩收集投料粉尘,**废气收集、输送管道,生产采用密闭设备,液体原料采用储罐存储,所有生产废气依托现有复合氨基酸生产线一套“两级旋风+水喷淋+碱喷淋+水喷淋+生物滤池+离子净化”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DA008排放。
项目生产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无组织废气的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还须同时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荆环函〔2024〕19号)颗粒物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和涉VOCs企业绩效分级B级指标排放限值要求。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市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荆环函〔2024〕19号)文件要求的颗粒物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和涉VOCs企业绩效分级B****公司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及应急减排措施。(具体措施要求详见《报告表》)。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厂区雨水通过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洗罐废水、膜清洗废水回用生产线不外排,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全部回用于全厂冷却循环水系统。本项目无生产生活废水排放。现有厂区总排口废水排放要求达到《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较严格的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营运期项目营运期母液过滤渣、辅料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公司处置。废润滑油及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过程中还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一般固废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六)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及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实施分区防渗,本项目生产区域重点防渗,本项目罐区一般防渗,其他区域简单防渗。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检修物料管线、排水管网的防渗,预防污染物进入土壤和地下水。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七)严格控制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排放颗粒物0.01t/a、VOCs0.027t/a。本项目实施后复合氨基酸生产线“以新带老”,本项目实施后全厂颗粒物排放量减少0.006t/a、VOCs无新增排放量。
(八)规范排污口设置和标识建设,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台账。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申报。主体工程竣工后、正式投产或运行前,你公司需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各类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经营方式、防治污染和生态恢复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