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中心储备库仓储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已由****科技局以****科技局****中心储备库仓储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松发科审批【2026】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花桥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为:****21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改造范围为1#**仓、2#**仓,建筑面积2671.30平方米,占地面积2671.30平方米。升级改造内容为气密性改造、外围护结构防水保温改造、设备升级。气密性改造:仓储空间地面约500平方米,内墙体约3000平方米,门窗各21樘,天棚约2500平方米、屋面钢构架空层约2600平方米。外围护结构防水保温:外墙约4200平方米,钢结构屋面约2750平方米,屋面钢构架空层约2600平方米,檐沟、雨棚约470平方米,室外楼梯平台开裂修复。设备升级:更换粮仓专用空调9台,室外动力柜10台;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规定, 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 3000~30000 平方米、建筑物层数为 5~25 层;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10 元(含暂列金 16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且未完成整改的(具体以官网发布的结果为准),按否决投标处理。3、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建设部或****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4、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被行业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5、投标人须符合《**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6、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税法要求缴纳相关税费,完税后与建设单位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进行结算,7、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8、若投标人以叁级或临时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施工资质有效期须在项目竣工验收时仍然有效否则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格式自拟)。标书代写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4-03 10:30:00至2026-04-10 17:30:00通****交易中心(https://ggzy.****.cn/sx/)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8%)。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 元,根据《****委员会等 10部门、5 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 号)、 (闽发改规 [2023]7 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 0 元填写,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4-20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https://ggzy.****.cn/s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县大街44号,邮编:353500
电子邮箱:/
电话:177****2076,传真:/
联系人:真乾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宏发江景 1#楼 708 房,邮编:353100
电子邮箱:/
电话:153****1158,传真:/
联系人: 刘巧玲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gzy.****.cn/sx/
联系电话:0599-****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县**街 233 号
联系电话:0599-****658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中心四楼(**西路 325 号)
联系电话:0599-****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