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4月03日)

审批
浙江-宁波-象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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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6-04-03

发布机构

****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4月03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希诺亚****公司年产85吨高值化生物酶制剂技改项目

**省****工业园荣泰路5号

**希诺亚****公司

对酶制剂生产工艺实施技改,新增甲醇、氨水作为生产原料,并新增1个30m3甲醇储罐、1个30m3氨水储罐。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

发酵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处理依托现有发酵废气处理系统(1套气液分离器+碱喷淋(含除雾)+活性炭装置,DA001排气筒)。

喷雾干燥废气处理依托现有喷雾干燥粉尘处理系统(1套水喷淋装置,DA002排气筒)。

投料、复配、过筛、包装粉尘依托现有粉尘处理系统(1套布袋除尘装置,DA003排气筒)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处理站(混凝沉淀+A2O+消毒)预处理达标后通过DW001废水总排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

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管理;隔声降噪等措施。

4)固体废物

过滤器、筛渣、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废膜、集成灰、废布袋、污泥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委托合法合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03日至2026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3520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窗口(**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