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为,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根据鄂公采发〔202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场交易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9日(共7个自然日)。
二、征求意见内容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场交易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主要对招标计划提前公开、公平竞争审查、招标文件预公示、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暗标盲评、专家与代理机构管理、评定分离、合同管理、新技术应用等事项作出规定。电子标服务
三、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进场交易通知征求意见”。
2.书面信函:请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公共**交易监管科”(地址:**市民之家4楼422室,邮政编码:433100),信封上请注明“进场交易通知征求意见”。
3.联系电话:0728-****171
四、注意事项
1.反馈意见时,请注明提出意见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联系。
2.对意见建议,请尽量说明理由和依据,表述清晰、准确。
3.征求意见结束后,我局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和吸纳,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场交易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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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场交易行为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中心,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潜在投标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鄂公采发〔2025〕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为,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现就进场交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招标前期准备
(一)招标计划提前公开。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前30日发布招标计划,提高招标活动透明度。
(二)公平竞争审查。招标文件发布前,招标人应完成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发布招标文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为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必须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三)招标文件预公示。招标文件在正式发布前应进行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意见。
二、规范开标评标管理标书代写
(一)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行不见面在线开标,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开标效率。标书代写
(二)严格执行远程异地评标。施工项目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上、货物500万元以上、服务20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方式。鼓励其他项目积极采用。
(三)加强评标区封闭管理。评标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评标期间通讯工具统一存放,评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评标活动独立、公正、保密。
三、深化“暗标盲评”应用
技术标实行暗标盲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类别,优先采用符合“暗标”评审规范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在技术标评审环节,严格执行交易平台“盲评”规则,屏蔽投标人身份信息,确保评标专家独立、公正评审。按****中心统一部署,逐步在交通运输、水利等领域推广“暗标盲评”。
(一)严格专家“一标一考核”。每次评标结束后,对评标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其评标资格。
(二)实行代理机构差错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出现招标文件编制错误、开评标操作失误等情形的,予以公示;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禁止进场交易。
(三)强化异常行为即时报告。评标过程中发现围标串标线索、评标专家异常打分等情形的,应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
五、稳步推行“评定分离”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全面推行“评定分离”。招标人应依法履行定标主体责任,按照“优中选优、择优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按****中心统一部署,逐步在交通运输、水利等领域推广“评定分离”改革。
六、规范合同管理
推行合同在线签订与公开。招标人应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在线签订合同;不适合在线签订的,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上传合同扫描件,主动公开合同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七、创新应用新技术
(一)探索AI+辅助评标。试点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辅助评标,对异常报价、投标文件雷同等情形实现自动预警,提升评标质效。
(二)推进“机器管”智能编标。依托“**机器管系统”,实现招标文件编制、资质业绩自动生成、信息校核一体化处理,在接入省公共**交易云平**,先行完成项目资质条件的线上化管控。
(三)严肃责任追究。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监****机关追究责任。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政数局公共**交易监管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