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燃气蒸汽锅炉替代15吨燃煤蒸汽锅炉改造项目 | **市**区安丰路63号 | **** | ******公司 | 生产规模为:淘汰1台15t/h燃煤蒸汽锅炉和1台20t/h燃煤蒸汽锅炉,新增3台10t/h燃气蒸汽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分两期建设:一期1台10t/h燃气锅炉,二期2台10t/h燃气锅炉)。项目总投资4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5万元,占总投资的6.85%。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处理厂处理,生产污水收集至收集池通过提****处理站处理,集中处理达标经专管排放至建溪。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优化生产工艺,优选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逸散,确保各类生产废气的有效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各类废气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高度、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 (三)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优化厂区布局,高噪声设备应远离厂界布设,且应设在密闭厂房内;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台账管理;在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群众反映的有关项目意见和建议。 |
一、公示时间: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7,****826
电子邮箱:spk@sthjj.****.cn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邮编:35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