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炼钢用活性石灰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网络反向竞价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炼钢用活性石灰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
4.项目概况:为保障****生产需求,对炼钢用活性石灰进行采购。
5.最高控制价:608.2元/吨。降价幅度0.1元。若投标人单次报价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小降价幅度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6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40个日历日。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1.Ca0≥92%;2.Si02≤2%;3.S≤0.04%;4.生过烧率≤7%;5.活性度≥360ml;6.粒度:10-80mm≥90%。
让步接收办法及拒收条件:
1.Ca0:比92%每降低0.1%降价5‰;当<87%时,比87%每降低0.1%,价格降低10‰。
2.Si02:比2%每升高0.1%降价5‰;
3.S:比0.04%每升高0.01%降价5‰;
4.生过烧率:比7%每升高0.1%降价5‰;当>9%时,比9%每升高0.1%,价格降低10‰。
5.活性度:比360m1每降低1m1,价格隆低5‰:当<340m1时,比340m1每隆低1m1,价格隆低10%。
6.粒度:10-80mm<90%,以单车为单位超出部分折吨双倍扣除。
判定为作弊:吨包袋内各个部位物料粒度应保持均匀性和一致性,若整体筛分粒度合格率下浮内控标准30%,视为作弊;如出现粒度不均匀或上下分层且不符合内控标准要求等异常现象,对异常部位粒度进行筛分,粒度合格率下浮标准30%,即视为作弊。发现吨包袋中下部物料外观颜色或形状与上部明显不一致,单独对异常部位进行取样化验对比,若检验主要元素含量达到成分作弊判定条件,即判定为作弊。对满足作弊判定条件的物料,在执行让步接收扣罚标准和退、换货处罚的基础上,额外按本批次货款(合同价)的3%进行扣罚。
8.付款方式:货物到齐后根据检测报告确**算金额,供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结清货款。
9.交货地点及时间:****料场,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接需方书面或电话通知三天到货,送至需方仓库,签订合同后40个日历日所有货物送齐,每延迟一天交货赔偿需方合同总金额的3‰的违约金。
10.报价包含至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及税金
11.报价有效期7天。
12.运输车辆要求为国六及以上车辆。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1.报价为一票到厂价(含13%增值税发票)。
2.各供应商报量不得低于招标数量,低于者将无法参与报量报价。
3.因围标、串标等问题被钢投特钢招标采购平台列入招标黑名单的供应商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标后,不予签订合同。同时供****公司官网公示,并实时更新。
四、资审方式:资格预审(仅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报价)
1.****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2.****公司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3.****公司竞价保证金,格式见附件3;
4.以上资料为资格预审必传项,缺一不可,资格预审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竞价文件领取截止时间,未及时上传将无法参与竞价。标书代写
五、竞价参与及竞价文件领取
1.竞价文件领取方式: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通过用户端登录供应商系统自行下载。
2.竞价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4月3日10:30至2026年4月3日14:30(**时间)
六、竞价时间和地点
1.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4月3日15:00 (**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 4月3日15:00(**时间)
2.竞价地点:网络竞价,供应商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端系统进行竞价。
七、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临港区黄海四路与大山路交汇处往东200米
联系人:张经理 资料审核
联系电话:136****9626 0539-****096(材料审核)
2、监督电话:0539-****868 、邮箱****@163.com
3、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39-****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