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
关于拟批复****年产3800平方米家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年产3800平方米家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8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 ****年产3800平方米家具项目 | **县南曹乡蒋沟村 | **** | ******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20万元 |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切割、刨光、铣型、钻孔设备分别设置收尘软管收集/砂光机自带防护罩、密闭收集后+中央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二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家具制造业 A 级 PM 排放要求;涂胶贴皮区二次密闭、微负压收集/封边机上胶点设置软管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高排气筒,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家具制造业A级VOCs排放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肥田,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环保设备风机采取软连接、基础减震、隔声罩等,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管理。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间暂存,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653
通讯地址:**市民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