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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你局《关于县道山龙线**镇南蔗佰竹林至营建段公路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靖自然资〔2026〕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划拨位于**县**镇**村、宝斗村、南蔗村、圩埔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6.3111公顷的地块给**县****公司作为县道山龙线**镇南蔗佰竹林至营建段公路工程项目用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其用地范围以红线图各角点坐标值为准。具体划拨手续由你局依据相关规定负责办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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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