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省聚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与利用改扩建项目)

审批
福建-泉州-泉港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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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与利用改扩建项目)
2026-04-01 11:00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与利用改扩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与利用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区南埔镇天湖村通港路3360-1号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区南埔镇天湖村通港路3360-1号,改扩建后生产规模为年回收一般工业固废(废塑料,废纸皮,废木材,废金属,废保冷保温材料,废防腐材料,废胶皮,废石膏板、一般化工废物、其他工业固体废物等)2.5万吨、一般工业污泥及粉煤灰5万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10万吨,年产生物质颗粒5000吨、建材辅料2万吨。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应严格遵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64-2022)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27-2026)等相关规定。

2.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生物质颗粒和建材辅料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污泥暂存间密闭负压,恶臭废气通过引风机收集,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从严参照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待后续国家恶臭标准更新或**省地标发布后从其规定。

3.水污染防治。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过渡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浇灌。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统一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减振降噪措施,并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设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就近进行无害化处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七、****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6077

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80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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