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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招标名称:中冶天工****大学西校区9号学生公寓及第三教学楼建设项目水电暖工程
招标编号:****
根据各投标人提交的疑问、建议及现场实际情况,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说明:
1、付款方式为:现汇
2、预付款:无
预付款的扣回:无
3、进度付款方式:按照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进度款。投标人每月20日前,向招标人报送当月工程量,招标人次月30日前按承包人审定月度暂结金额(累计)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且一审结算完成后支付至月度暂结金额(累计)85%(含已付款额、保修金,包括扣除合同约定其他费用),付至85%停止支付;终审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终审结算审定金额的97%,留终审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保修金,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无息返还质保金。
4、余款及质保金支付:
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招标人与投标人完成最终结算后( 30 )天内付至分包合同结算额的( 97 )%,剩余( 3 )%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届满且招标人人收到发包人相应款项后,如有其他扣款事项,招标人人据实扣除后( 30 )日内,无息支付给投标人。
发票开具类型、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增值税发票金额与进度暂结金额一致,并同步提供完税凭证。
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要求不一致处,以本澄清为准。
招标人:****
日 期: 2026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