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你局关于《榜头镇二期(1号地块-紫檀中街4006、4010号)“三旧”改造涉及国有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请示》(仙自然资〔2026〕46号)文及有关材料已收悉。为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关于《“三旧”改造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的批复(仙政文〔2025〕47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将榜头镇二期(1号地块-紫檀中街4006、4010号)用地面积为228.1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1140.8平方米的房屋列入“三旧”改造范围。
二、同意将上述1140.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补办协议出让手续。土地规划用途拟转为商服-批发零售用地(1层)及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2层以上)。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三、用地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改造。****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四、上述土地使用权系协议出让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40年、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70年,自出让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算。若今后国家政策调整时,按国家新政策要求办理。
五、若今后国家、省重点工程及市政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该土地时,政府可依法提前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并根据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六、核定该地块土地出让金总额为87.978496万元,****政府负责收缴(具体各户缴纳标准见附表)。
七、原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八、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具体手续由你局办理。
附件:榜头镇二期(1号地块-紫檀中街4006、4010号)“三旧”改造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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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榜头镇二期(1号地块-紫檀中街4006、4010号)“三旧”改造
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一览表
| 序号 | 村别 | 姓名 | 改造基本情况 | 东西四至 | 备注 | ||||||||||||
| 用地位置 | 级别 | 用地面积(㎡) | 建筑总面积(㎡) | 1层建筑面积(㎡) | 其中超面积(㎡) | 补交土地出让金(元/㎡) | 2层至5层建筑面积(㎡) | 补交土地出让金(元/㎡) | 总额(元) | **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
| 1 | 下明 | 郑** | 仙榜路 | 一 | 228.16 | 1140.8 | 228.16 | 0 | 1092 | 912.64 | 691 | 879784.96 | 王茂炜、王茂益、郑强合墙 | 空地 | 空地 | 仙榜路 | **,二期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