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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03MAD3U7RD4K | 建设单位法人:钟坤泉 |
| 陈宇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区 |
| **市**区**镇玉福**侧(经纬服装水洗厂内) |
| ******公司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市**区**镇玉福**侧(经纬服装水洗厂内) |
| 经度:110.06177 纬度: 22.5919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01 |
| 玉福环项管〔202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03MAD3U7RD4K001W |
| 2025-09-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2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03MAD3U7RD4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903MAD3U7RD4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0MACA8BT811 | 竣工时间:2026-01-23 |
| 2025-1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31 |
| 2026-03-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820****3124d5ccb43878e55bafbbe82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条生产线,年产覆膜砂10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一条生产线,年产覆膜砂10000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覆膜砂生产工艺流程:石英砂→加热烘干→砂覆膜→震动→冷却→出料。 废旧覆膜砂再生工艺流程:废旧覆膜砂→破碎筛分加热焙烧→再生砂。 | 实际建设情况:覆膜砂生产工艺流程:石英砂→加热烘干→砂覆膜→震动→冷却→出料。 废旧覆膜砂再生工艺流程:废旧覆膜砂→破碎筛分加热焙烧→再生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营运期破碎筛分、混砂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旋风布袋除尘器+焚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确保颗粒物、甲醛、酚类、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燃烧炉用天然气做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确保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烟气黑度和二氧化硫分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和表4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甲醛、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后纳入市政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采用合理布局,优先使用低噪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降噪,消声、距离衰减、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集灰、废包装材料和不合格品,除尘集灰、废包装材料经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用作铺路。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参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本)“第四章生活垃圾”的规定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破碎筛分废气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混砂废气通过焙烧炉(焚烧装置)后再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器(TA00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焙烧炉的天然气设置低氮燃烧器+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器(TA00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燃烧炉的天然气设置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根据监测报告,排气筒(DA001)的颗粒物浓度、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浓度限值从严执行,即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燃煤(油)炉窑”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甲醛、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后纳入市政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采用合理布局,优先使用低噪设备并采取减震、利用厂房隔声、降噪,消声、距离衰减、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根据监测报告,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集灰、废包装材料和不合格品,除尘集灰、废包装材料经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用作铺路。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处理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本)“第四章生活垃圾”的规定。根据报告表内容及厂区实际生产情况项目无危险废物产生。 |
| 项目破碎筛分废气、混砂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共用排气筒(DA001)排放,依旧是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不变,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报**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按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同时,需按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已落实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调试阶段为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明,现阶段正在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在公示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096 | 0.0192 | 0 | 0.0096 | 0 | 0.019 | 0.01 | |
| 0.024 | 0.048 | 0 | 0.024 | 0 | 0.048 | 0.024 | |
| 0.002 | 0.005 | 0 | 0.002 | 0 | 0.005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24 | 0 | 0 | 0 | 0.024 | 0.024 | / |
| 0.192 | 0.042 | 0 | 0.192 | 0 | 0.042 | -0.15 | / |
| 0.648 | 0.077 | 0 | 0.648 | 0 | 0.077 | -0.571 | / |
| 0 | 0.011 | 0 | 0 | 0 | 0.011 | 0.011 | / |
| 0.008 | 0.008 | 0 | 0.008 | 0 | 0.008 | 0 | / |
| 0.041 | 0.003 | 0 | 0.003 | 0 | 0.041 | 0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化粪池 | 无 |
| 1 | 负压收集+旋风布袋除尘器+焚烧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和表4二级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破碎筛分废气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混砂废气通过焙烧炉(焚烧装置)后再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器(TA00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焙烧炉的天然气设置低氮燃烧器+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器(TA00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燃烧炉的天然气设置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根据监测报告,排气筒(DA001)的颗粒物浓度、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浓度限值从严执行,即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燃煤(油)炉窑”二级标准要求; | 根据监测结果,颗粒物浓度、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4燃煤(油)炉窑二级标准要求。 |
| 1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 1 | 一般固废暂存间15平方米 | 一般固废暂存间15平方米 |
| 依托已有的生产车间厂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已有的生产车间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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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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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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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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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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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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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