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工业固体废物**化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变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工业固体废物**化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北部工业园
项目投资:5000万元
项目性质:扩建
现有工程情况:****于2018年取得“****工业固体废物**化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批复(黔环审〔2018〕2号),2019年取得环评变更说明复函(黔环函〔2019〕228号),于2021年建成并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建成一条年处理8.7万t危险废物的回转窑生产线及其配套辅助设备设施,危险废物处理种类涵盖:HW06、HW12、HW17、HW23、HW49,生产过程产生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配套有在线监测系统,设置有危险废物暂存库与窑渣库等固体废物贮存设施,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公司于2022年提出“****工业固体废物**化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同年取得环评批复(黔环审〔2022〕68号),项目在保持全厂原有8.7万t/a危险废物利用规模、类别及代码不变的前提下,**一条0.6万t/a危险废物无氧裂解生产线、一条1.0万t/a废金属桶(属于危险废物的)回收处置生产线、一条0.5万t/a废塑料桶(属于危险废物的)回收处置生产线,回转窑生产线处置规模调整为6.6万t/a,回转窑生产线主要设备设施、构建筑物等不发生变动,该项目获批后,至今尚未完全开展建设。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2022年获批项目的基础上进行变更,本次变更对厂区生产线规划与利用原料进行调整变更,不新增建设用地。本项目主要变更内容包括:取消0.6万t/a无氧裂解生产线;废金属桶回收处置生产线规模调整为0.5万t/a,废金属桶、废塑料桶回收处置生产线仅回收利用HW49类危险废物;回转窑生产线危险废物利用规模调整至7.7万t/a,仅利用HW23类、HW48类含锌危险废物作为原料,同时增加含锌一般固废与氧化锌矿用于生产原料配比调节。变更后全厂危险废物利用规模仍为8.7万t/a。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联系人:谢总,联系电话:136-4122-899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研究院
单位地址:**省**市**区晒田坝5号
联系人:韩工,联系电话:0851-****5531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环评第一次公示——环境初步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及环境监测——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及公众参与调查——生态环境部门评审——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请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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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