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公告
******区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E370********09014(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委员**省建设项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区
2.2 建设规模:项目基于**区西部工业新区范围内内已有建筑物及场地设施在土地红线内****示范场景,包括源网荷储一体化、清洁能源供热、双碳城市脑等硬件及相关配套展厅等。**工商业分布式屋顶光伏10.66MW、工商业储能5.04MW/10.08MWh;实行分布式清洁能源供热28.55万平方米,采用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技术,实现一机多用、多能互补、冷热双供等内容。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40日历天内竣工并交付(含项目签约、备案、接入批复、工程设计等)。
计划开工日期:2026-05-10计划竣工日期:2027-01-05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人的目标成本,通过相关部门审批。(2)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包含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涵盖相关手续办理、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处理移交过程中与设计、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全过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以及相关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服务等;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及运输,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等。本工程作为EPC工程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确保项目运行所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査、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6-04-13 标书代写
2.7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约14000万元,本次招标限价11200.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2)须具有有效期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数量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招标项目要求的资质配备要求,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注册人员经核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达不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将取消评标资格。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企业,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3****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执业道德;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满足兼任岗位资格要求,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设计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企业正式在岗职工;(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范围内无在施工程;施工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正式在岗职工。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承担过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5 其他要求:无严重失信行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设计、施工职责和分工,且明确投标人牵头单位(因本项目为电子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03日 12:00至2026年04月13日 17:00(**时间),登录“**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标书代写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6年04月29日 09:00 ****交易中心****中心第4开标室 标书代写
4.4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时同时下载保证金缴纳账号,并妥善保存“保证金虚拟账号凭证”。具体操作详见“**市公共**交易网”发布的“**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3.2版)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未办理CA的投标人,请联系******公司,联系电话:0535-****61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电子标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29日 09:00,地点为:****交易中心****中心第4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市公共**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s://ggzyjy.****.cn/zwgk/005002/****02002/****0403/612982.html)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省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cn/zwgk/005002/****02001/****1007/123696.html。
7.2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公司,联系电话:0535-****611、0535-****613。
7.3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4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28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市内域内远程异地评标。
7.5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彭瞻,电话:0535-****98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常宏,电话:0535-****27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市****委员会投诉,吴嘉琳,电话:0535-****252,地址:**市**区县府街185号。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 |
| 地址:**市**区高疃镇**路268号 |
地址:**开发区长江路300号 |
| 邮编:265500 |
邮编:265602 |
| 联系人:彭瞻 |
联系人:史常宏、徐海江、于万梓、林璐 |
| 电话:0535-****987 |
电话:0535-****271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26.com |
|
| 监督部门:**市****委员会 |
联系方式:0535-****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