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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0MA5P0QRCX7 | 建设单位法人:顾济江 |
| 李砚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 **壮族自治区**市**区建政路12号 |
| 110kV城南站T接探花~筋竹Ⅱ回线110kV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市 |
| 经度:111.03816,111.03853,111.03864,111.03807,111.03721,111.03582,111.03628,111.03417,111.02889,111.02424,111.0169,110.99755,110.9946,110.99427,110.99179,110.98437,110.98261,110.9848,110.98601,110.98638 纬度: 22.90312,22.90206,22.90186,22.89881,22.89474,22.89278,22.89067,22.88526,22.88078,22.87666,22.8794,22.88692,22.88696,22.88872,22.88964,22.89211,22.8949,22.89786,22.8975,22.89787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17 |
| 梧审批环评字〔2024〕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56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供电局 |
| 914********844273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地质局****大队 |
| 123********266387A | 验收监测单位:****地质局****大队 |
| 123********266387A | 竣工时间:2025-12-0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gsgg/hpgs/202602/t****0227_10324.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在110kV****电站本期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 (2)输电线路工程 ①**110kV城南站T接探花~筋竹II回线110kV线路工程 线路路径总长度约9.2km。其中**单回路路径长度约7.6km;利110kV探南线双回塔单侧预留横担挂线段路径长度约1.6km。 ②110kV探南线#21~110kV****电站构架段线路改造工程 改造段**线路路径长度约为0.047km。 ③110kV探南线#8~#11段线路改造工程 改造段**线路路径长度约为0.368km。 ④110kV探昙Ⅱ线#9~#10段线路改造工程 改造段**线路路径长度约为0.671km。 | 实际建设情况:(1)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在110kV****电站本期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 (2)输电线路工程 ①**110kV城南站T接探花~筋竹II回线110kV线路工程 **线路总长8.81km,其中**单回线路长度7.504km,**单回路塔25基,**T接塔1基;利用已建110kV探南线双回路塔东侧横担走线1.306km。 ②110kV探南线#21~110kV****电站构架段线路改造工程 改造段**线路路径长度为0.091km,**杆塔1基。 ③110kV探南线#8~#11段线路改造工程 改造段**线路路径长度为0.831km,**杆塔2基。 ④110kV探昙II线#9~#10段线路改造工程 改造段**线路路径长度为0.638km,**杆塔1基。 |
| 线路路径总长度减少0.019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声环境保护措施:对导线电晕放电的噪声,通过合理选择高压电气设备、导体等以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措施,消除电晕放电噪声。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向途径水体随意丢弃废弃物,特别是岑城镇垌尾河水源地保****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内随意丢弃废弃物,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在线路沿线随意丢弃废弃物。 4、电磁环境保护措施:①**单回线路需严格按照《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高度进行设计;②项目**单回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6.0m,距地面1.5m高度工频电场强度满足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处其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要求;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7.0m,距离地面高度1.5m高度处预测值方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4000V/m和100μT标准要求。③本项目单回架空线路在采用最不利塔型1C1W2-J4为预测塔型,在严格按照《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高度前提下,在不考虑风偏的情况下,本项目**110kV 架空线路需与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建筑保持以下距离:与边导线的水平距离至少为3m,或与下相导线线下垂直距离至少为5m(满足二者条件之一即可);本项目110kV 双回线路利用110kV探南线双回塔预留横担挂线,线路杆塔已建成,本项目建设过程中需控制线路水平距离2.5m(6m-3.5m=2.5m)以内或本线路下相导线垂直距离5m(21m-19m=2m,取《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中要求的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5m)以内不**建筑物(满足二者条件之一即可)。 | 实际建设情况:1、声环境保护措施:线路根据设计规范选择了满足要求的导线,已消除电晕放电噪声。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会定期对线路巡线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工作,要求巡线人员在巡线过程中不得随意丢弃废弃物,避免对沿线周边水体及水源保护区水质产生影响。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设单位会定期对线路巡线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工作,要求巡线人员在巡线过程中不得随意丢弃废弃物。 4、电磁环境保护措施:①**单回线路导线对地高度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高度要求。②**单回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高于6m,通过现场监测,非居民区地面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处其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要求。线路经过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大于7m,通过现场监测,居民区距离地面高度1.5m高度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4000V/m和100μT标准要求。③根据调查,**单回线路段仅涉及一处电磁环境保护目标,线路跨越保护目标,下相导线距离房顶距离为58m,满足设计规范要求;项目110kV 双回线路利用110kV探南线双回塔预留横担挂线段经过居民区时,跨越敏感目标时,导线距离建筑物距离为33m,为跨越敏感目标时,导线距离建筑物水平距离最近为13m,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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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 《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电站设置有围墙隔声 | 昼间:51dB(A),夜间:43dB(A) |
| 1 | 施工期:(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植被恢复。 (3)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4)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5)拆除的导线、杆塔、绝缘子等金具由建设单位物资回收处理,拆除后的杆塔混凝土基础采取堆土填埋处理。 | 已落实:(1)根据调查及咨询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废包装料分别按要求集中收集。****回收部****回收站,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 (2)塔基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存放,用于后期绿化用土,开挖土方均用于塔基占地内回填压实,无弃方产生。 (3)施工期间临时施工场地采用篷布垫底进行了隔离保护,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通过现场调查,施工场地无施工废料施工遗留痕迹。 (4)施工人员租住在周边居民房屋内,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租住房屋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处理。 (5)拆除原线路杆塔及****供电局物质仓库存放,对拆除杆塔,基础采用**塔基开挖基础土方进行堆土填埋处理。 |
| 1 | 施工期:(1)减缓措施 ①杆塔基础按设计的掏挖基础、人工挖孔桩基础实施,基坑开挖尽量采取人工方式,不使用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设备,遇质地较硬或树根分布较多的基础,辅助使用占地面积较小的微型施工机械设备,岩石基坑采取动液压劈裂棒破裂,避免爆破施工方式。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②按设计方案,山地区域杆塔采取高低腿和主柱加高基础,避免基础施工区域的大开挖式场地清理,降低土石方开挖量和植被破坏面积;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集中堆放,并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平整于塔基占地区域,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降低水土流失。 ③严格按设计方案高塔跨越林区,避免砍伐线路廊道林木;采用无人机放线等环境**型施工架线工艺。 ④划定塔基施工活动范围线,采取临时拦挡,严禁越界施工;位于已建道路旁的杆塔,利用道路旁空地堆放施工材料,距道路较远的杆塔位置,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尽量将施工材料、开挖堆土堆存于塔基基脚间区域,降低临时工程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面积。 ⑤严格按设计方案设置牵张场,选择旱地、已建道路等无植被或无自然植被区域;并旱地和草地区域牵张场宜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 ⑥施工临时道路利用已**泥道路、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新开辟人抬道路避开植被密集区,不砍伐乔木,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⑦塔基施工占用区域应在施工**行表土剥离,剥离表土与基槽生土按照表土在下、生土在上的顺序堆放于塔基施工场地范围内,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⑧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⑨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顺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应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排水沟均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 (2)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②拆除塔基采取填埋的方式进行,不拆除塔基基础,不进行大开挖,并对塔基处进行迹地恢复。 (3)管理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③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生产区域、项目部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⑤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加强项目区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强化森林**及其附近森林**的保护,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 已落实。 (1)减缓措施 ①根据调查及咨询施工单位,杆塔基础施工过程中采用人工开挖,未使用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未采用爆破等施工。施工期间选用了低噪声施工设备进行施工,并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减少了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②线路沿线根据杆塔区域地形地貌采用高低腿和加高基础设计,减少了塔基基础开挖和植被砍伐面积;杆塔基础开挖临时土石方采取围挡和苫盖措施,并及时回填,回填多余土石方用于塔基占地区域平整,施工结束后对塔基施工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无水土流失情况发生。 ③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高塔跨越林区,未砍伐线路廊道林木;施工架线采用无人机绽放牵引绳环境**型施工工艺。 ④施工前对施工场地进行了临时围挡,严格控制了施工活动范围,未越界施工;施工材料运输至杆塔附近道路时,主要堆放在道路旁空地,距离道路较远的杆塔采用人工搬运至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材料和开挖临时土方优先堆放在塔基占地范围内,尽可能的减少了临时占地和植被破坏面积。 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设置牵张场,施工时设置了4个牵张场地,牵张场选择在荒地及道路两侧空地,未将牵张场设置在旱地和草地区域。通过现场调查,施工结束后对牵张场地进行了清理,现场无施工遗留痕迹。 ⑥施工期间优先采用线路沿线已**泥道路、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开辟人抬道路时避开了植被密集区,未砍伐乔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道理进行了植被恢复。 ⑦塔基基础施工前对表土进行了剥离,并单独堆存,对临时堆土进行了拦挡和苫盖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剥离表土用于植被恢复用土。⑧施工机械下方铺设彩条布垫底,工程施工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保养,施工期间未发生施工机械油料跑、冒、滴、漏情况,未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⑨线路沿线主要位于山上走线,塔基基础根据地形采用高低腿和加高基础设计,不改变周边自然排水系统,无较大汇水面情况,无需设置排水沟。 (2)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根据调查及咨询施工单位,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塔基开挖剥离表土用于植被恢复用土,临时施工场地主要采用人工抚育恢复自然植被,未引入外来入侵物种。 ②施工结束后对拆除塔基处进行了迹地恢复,对塔基基础采取填埋处理,未对塔基基础进行大开挖。 (3)管理措施 ①根据调查及咨询施工单位,施工期间未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②施工单位施工前对施工人员管理人员进行了相关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进行了严格的管理监督工作,严格按照设计范围进行施工。 ③本项目设计文件中编制了环境保护篇章,说明了施工期需要关注的环保问题及要求;施工单位施工期间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环保要求进行施工。 ④本工程线路施工较为分散,施工人员租住沿线居民房屋,未设置施工营地,单塔基施工人员较少,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了严格的管理监督工作,设置了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依法保护自然环境。⑤项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植被恢复,植被恢复采用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未引入外来物种,未对生态环境造成入侵风险。 | |
| 2 | 营运期:(1)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电站及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 已落实。 (1)建设单位会定期对线路巡线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工作,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禁止检修人员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 建设单位定期对线路沿线进行生态保护措施进行检查,根据本次验收调查,线路塔基及临时施工场地植被恢复良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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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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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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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塔基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平整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架线线路结束后,对架线施工中的临时用地(塔基施工区和人抬道路)应及时进行迹地恢复。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或种植灌木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施工区域常见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②保存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熟化土,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对建设中塔基占用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以便施工结束后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根据调查及咨询施工单位,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并进行了植被恢复,临时施工场地主要采用人工抚育恢复自然植被,未引入外来入侵物种。②塔基基础施工前对占地区域表土进行剥离并单独保存,施工结束后开挖剥离表土用于植被恢复用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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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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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报告表》针对项目涉及岑城镇垌尾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丹竹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拟划定)和云开大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以及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了环评文件中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对水源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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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