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6年 4月 3日-2026年4月5日。
电话:0379-****5608 传真:0379-****1340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 **大章镇九仗沟 | **** | ******公司 | 该项目位于**大章镇九仗沟。于2025年7月经我局批复(嵩环审〔2025〕7号)后因设计方案变更,提升全尾矿充填能力,增加尾矿压滤车间及输送管线而重新报批环评。总投资20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5万元。 | 1、废气。搅拌机进料和充填C料上料等产尘部位设置集气措施并配套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豫环办〔2024〕72 号)通用行业涉颗粒物要求“PM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3”。 2、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溢流水经回水管线返回至选厂高位水池;管道清洗水废水和充填料浆渗水在矿井下由井下原有矿井水收集系统收集泵送至地表,进入选厂高位水池,不外排;车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返回选厂高位水池,不外排;充填站厂房内建设事故池一座,事故水应自流进入事故池暂存,做好充填管线泄露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3、噪声。搅拌机、泵等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 、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溢流水池沉渣、沉淀池沉渣、井下收水系统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回到深锥浓密机回用于充填料浆的生产;器械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于山金矿业现有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1、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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