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3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福****基地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基地工程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改扩建(基于收购现有场地及设施的形式认定)
4.建设地点:**省**市**市甘棠镇国泽村地界,赛江沿岸福****公司原厂址区域。中心地理坐标为:26°53′05.67″N,119°39′20.47″E。
5.总投资:10300万元
6.建设规模:本项目以司法拍卖方式收购福****公司既有资产,在其原厂址范围内投资建设福****基地工程,总用地面积为16035.3m2,**总建筑面积3564.6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艘50m级电动游船的规模化生产能力。
7.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厂区现有下料车间、船台、码头等生产设施,以及综合楼等办公生活配套设施实施适应性改造并投入使用;二是拆除厂区内因年久失修、不具备使用价值的老旧车间,同步**总装车间、涂装车间、室外分段建造区等专业化生产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下载方式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联系福****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询对象:相关利益者及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见附件2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公众反馈意见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经济开发区金马北路19号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93-****996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蕉****南路47号雅家达2幢1梯702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73****0031
邮箱:****@qq.com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6年4月3日-2025年4月17日)
公示单位:****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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