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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 | 建设单位法人:王林 |
| 瞿红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曲****开发区 |
| 云****开发区****园区靖阳路人民公社3社 |
| 年产300万套医疗器械零部件生产销售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99-C3599-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曲****开发区 云****开发区****园区靖阳路人民公社3社 |
| 经度:103.74805 纬度: 25.53862 | ****机关:****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31 |
| 曲开环审〔202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2025-12-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00 |
| 73.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00MACX5LWR8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浩青****公司 |
| ****0300MACB1J786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3MA6PM67P6M | 竣工时间:2025-11-02 |
| 2025-11-03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20 |
| 2026-03-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3028Dlv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租用厂房布置生产线,购买不锈钢小件,经CNC、线割、点胶、固化、烘烤等工序形成年产300万套医疗器械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租用厂房布置生产线,购买不锈钢小件,经CNC形成年产300万套医疗器械零部件(未点胶、未热熔铆压)的生产能力。分期建设,一期工程产品全部由CNC生产,二期工程配备锯床、线割机、小磨床、水磨机、数控车床、铣床、穿孔机和点胶生产线2条(内设点胶机、智能点胶机器人、热熔铆压机、双层精密烤箱等)。 |
| 根据市场情况,项目进行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全部产品由CNC生产,不生产点胶和热熔铆压后的产品。二期工程配备锯床、线割机、小磨床、水磨机、数控车床、铣床、穿孔机和点胶生产线2条(内设点胶机、智能点胶机器人、热熔铆压机、双层精密烤箱等)。一期工程投资900万元,二期工程投资300万元。目前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毕,先进行一期工程的验收;待二期工程建设完毕后,再组织进行二期工程的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接收加工订单→下料(锯床、CNC、线割等)→粗加工(铣床、车床、CNC、线割等)→精加工(CNC、磨床及线割等)→送检→点胶→烘烤和固化→组装→包装入库→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接收加工订单→粗加工(CNC)→精加工(CNC)→送检→包装入库→外售 |
| 一期工程全部产品由CNC生产,不生产点胶和热熔铆压后的产品。故一期工程无点胶、烘烤和固化、组装环节,二期工程配备锯床、线割机、小磨床、水磨机、数控车床、铣床、穿孔机和点胶生产线2条(内设点胶机、智能点胶机器人、热熔铆压机、双层精密烤箱等)。二期工程再进行点胶和热熔铆压医疗器械零部件的生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项目CNC设备使用切削油。项目CNC设备工作时密闭,CNC机加工有机废气经各设备安装的1套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设置1个容积为20m3的化粪池,职工办公废水及车间清洁废水经管道收集统一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曲****公司第二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内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定期检修等。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产品依托****公司建设的一般固废暂存间进行统一收集暂存,****回收站。废包装材料依托****公司建设的一般固废暂存间进行统一收集暂存,****回收站。废导轨油、废切削油、废润滑脂、切削废渣(沾染切削油)利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依托****公司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滤芯、废油桶和废润滑脂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依托****公司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生产加工区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强度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化粪池进行一般防渗,防渗强度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确保其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办公区地面进行简单硬化。 6、环境风险 (1)防范措施 ① 制定生产车间管理制度,加强原辅料的储存管理,生产使用的导轨油、切削油、切割液、火花机油、酒精及胶水等按要求储存至危化品仓库,危化品仓库进行防渗、防漏处理,存放区严禁烟火,电器与设备采用防爆设备。 ② 废导轨油、废切割液、切削废渣等按要求分区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存放区严禁烟火。 ③ 采取分区防渗的处理措施来减少风险物质泄漏对地下水、土壤的影响,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各单元防渗措施,避免因导轨油、切割液、润滑脂、切削油、胶水、火花机油、废导轨油、废切割液、废润滑脂、废切削油、废火花机油、切削废渣、酒精等泄漏污染周边水体及土壤环境。 ④ 在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设置围堰和截留系统等物料泄漏事故应急设施,发生泄漏事故时及时对泄漏物料进行收集、暂存和处理。 ⑤ 加强岗位培训及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避免因人为原因引起火灾、泄漏事故发生。 ⑥ 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周围设置“严禁烟火”安全警示标志; ⑦ 严格遵守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 ⑧ 定期检查危化品容器,发现泄漏隐患,立即维修。 ⑨ 配置氧气呼吸器、防毒面具等必需的防护用具、应急抢险物品和抢救药品,并设在便于取得的位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⑩ 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负责危化品仓库及危废暂存间,定期检查危化品仓库导轨油、切割液、润滑脂、切削油、火花机油、酒精及胶水储存容器及危废收集容器及危废暂存间。 (2)应急要求 ① 导轨油、切削油、切割液、火花机油、润滑脂、废导轨油、废切削油、废切割液、废火花机油、废润滑脂、切削废渣、酒精及胶水泄漏 A.泄漏源控制 a.迅速检查泄漏部位,切断泄漏点,流出的导轨油、切削油、切割液、火花机油、润滑脂、废导轨油、废切削油、废切割液、废火花机油、废润滑脂、切削废渣、酒精及胶水采用周边的围堰进行截留,导轨油、切削油、切割液、火花机油、润滑脂、废导轨油、废切削油、废切割液、废火花机油、废润滑脂、切削废渣、酒精及胶水导流入收集池,阻止导轨油、切削油、切割液、火花机油、润滑脂、废导轨油、废切削油、废切割液、废火花机油、废润滑脂、切削废渣、酒精及胶水流入外环境或厂区外。 b.泄漏紧急处理措施: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河流、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c.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材料吸收。 d.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收集后,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若发现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层破损等情况,应立即将导轨油、切削油、切割液、火花机油、润滑脂、废导轨油、废切削油、废切割液、废火花机油、废润滑脂、切削废渣、酒精及胶水等转移到未破损区域,对破损区域及时进行修补等措施,避免其泄漏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B.泄漏物处置 a.泄漏被控制后,要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收容,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理,防止二次事件的发生。 b.地面上泄漏物处置主要方法: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进行拦截,拦截后及时转移。 ② 导轨油、切削油、火花机油、润滑脂、废导轨油、废切削油、废火花机油、废润滑脂、切削废渣(沾染切削油)、酒精及胶水火灾爆炸 a.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采取切断火源、有关设备电源、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措施,以将火灾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b.初起少量火源应用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或用消防沙等覆盖燃烧区,使其窒息或减小火势。 c.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被火势威胁的密闭专用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d.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避免无关人员进入事件发生区域,并合理布置消防和救援力量; e.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向,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f.现场指挥者要注意火灾现场动态,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时,应立即停止灭火,疏散灭火人员,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以免因爆炸而引起人员和财产的损失扩大。 g.当火灾失控,危及灭火人员生命安全时,应立即指挥现场全部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密切关注危险品储存设施燃烧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征兆,应及时采取紧急撤离危险区等应变措施;需要疏散现场周边大面积人群时,****指挥部****政府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h.发生火灾、爆炸时,产生的消防废水挖坑收容,而后再对其进行合理处置。 i.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机构,配备相关应急物资,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确保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项目CNC设备使用切削油。项目各CNC设备工作时密闭,CNC机加工有机废气经各设备安装的1套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设置了1个容积为20m3的化粪池,职工办公废水及车间清洁废水经管道收集统一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曲****公司第二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3、噪声 夜间不生产;采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生产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地运行状态,并及时加固设备支架。 4、固体废弃物 生产厂房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产品依托****公司建设的一般固废暂存间进行统一收集暂存,****回收站。废包装材料依托****公司建设的一般固废暂存间进行统一收集暂存,****回收站。废导轨油、废切削油、废润滑脂、切削废渣(沾染切削油)利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依托****公司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委托****定期清运处置。废滤芯、废油桶和废润滑脂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依托****公司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委托****定期清运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生产加工区进行了重点防渗,防渗强度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化粪池进行了一般防渗,防渗强度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确保其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办公区地面进行了简单硬化。 6、环境风险 (1)制定了生产车间管理制度,加强原辅料的储存管理,生产使用的导轨油、切削油等按要求储存至危化品仓库,危化品仓库进行防渗、防漏处理,存放区严禁烟火,电器与设备采用防爆设备。 (2)废导轨油、切削废渣等按要求分区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存放区严禁烟火。 (3)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了各单元防渗措施,避免因导轨油、润滑脂、切削油及废导轨油、废润滑脂、废切削油、切削废渣等泄漏污染周边水体及土壤环境。 (4)在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设置了围堰和截留系统等物料泄漏事故应急设施,发生泄漏事故时及时对泄漏物料进行收集、暂存和处理。 (5)加强了岗位培训及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避免因人为原因引起火灾、泄漏事故发生。 (6)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周围设置了“严禁烟火”安全警示标志,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 (7)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定期检查危化品容器,发现泄漏隐患,立即维修; (8)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立即采取相应的消防、人员疏散等措施。 (9)按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530361-2026-008-L),成立应急领导机构,配备相关应急物资,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确保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 |
| 1、总投资及环保投资变动说明 项目环评估算一期工程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46.8万元。实际建设中,因CNC设备增加,故投资增加200万元(变为900万元);因CNC设备增加,CNC配置的油雾净化器增加,环保投资增加26.5万元(变为73.3万元)。 ****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产品全部由CNC生产,只生产未点胶和未热熔铆压件,产品数量不变,故通过增加设备和工作人员数量,来保障产品产能。单台设备运行时间减少,单位产品对应所需的切削油用量一致,产品产量不变,废气处理方式不变,故切削油用量不变,机加工有机废气产生量和排放量不变。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及环保投资的增加,未改变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也不会导致不利影响的显著增加,不属于重大变更。 2、主体工程变动说明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产品全部由CNC生产,二期工程配备锯床、线割机、小磨床、水磨机、数控车床、铣床、穿孔机和点胶生产线2条(内设点胶机、智能点胶机器人、热熔铆压机、双层精密烤箱等)。故生产车间只配置有CNC设备。此外,生产车间取消了抽检区,抽检移至品管检验室。 ****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项目实际建设中,因市场对点胶、热熔铆压医疗器械零部件需求量不高,故分期进行建设。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产品全部由CNC生产,二期工程配备锯床、线割机、小磨床、水磨机、数控车床、铣床、穿孔机和点胶生产线2条(内设点胶机、智能点胶机器人、热熔铆压机、双层精密烤箱等)。故生产车间只配置有CNC设备,点胶生产线、热熔铆压等二期工程再进行建设。生产车间取消了抽检区,抽检移至品管检验室。项目分期建设,取消了抽检区,未改变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也不会导致不利影响的显著增加,不属于重大变更。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地点: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变动为重大变动。”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项目未划定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分期建设,取消了抽检区,导致项目平面布置变化不会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和新增敏感点,不属于重大变动。 3、储运工程变动说明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CNC设备由97台增加至200台,为方便设备布置,项目取消了辅料仓库和备件仓库的建设,原辅料、备件暂存于物流仓库。 ****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为方便设备布置,项目取消了辅料仓库和备件仓库的建设,原辅料、备件暂存于物流仓库。项目物料仓库满足原辅料和备件暂存,项目取消辅料仓库和备件仓库的建设,未改变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也不会导致不利影响的显著增加,不属于重大变更。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地点: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变动为重大变动。”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项目未划定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取消了辅料仓库和备件仓库的建设,导致项目平面布置变化不会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和新增敏感点,不属于重大变动。 4、辅助工程变动说明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CNC设备由97台增加至200台,为方便设备布置,取消了检验室建设,检验全部移至品管检验室。 ****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为方便设备布置,项目取消了检验室建设,检验全部移至品管检验室。取消检验室建设未改变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也不会导致不利影响的显著增加,不属于重大变更。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地点: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变动为重大变动。”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项目未划定环境防护距离。取消了检验室建设,导致项目平面布置变化不会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和新增敏感点,不属于重大变动。 5、环保措施变动说明 项目一期工程只配置CNC设备,故不使用切割液,无切割液有机废气处置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未配置磨床,故无布袋除尘器,无布袋除尘器收尘产生。一期工程只配置CNC,不使用水溶性线切割液、火花机油、切割液、电极丝和胶水,故无废水溶性线切割液、废火花机油、废切割液桶、废电极丝和胶水容器产生。 ****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产品全部由CNC生产,故无切割液有机废气处置设施,无布袋除尘器收尘、废水溶性线切割液、废火花机油、废切割液桶、废电极丝和胶水容器产生。项目环保设施的变化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 6、生产设备变动说明 项目环评中生产车间内设法那科CNC97台,其他CNC9台,线割机4台,小磨床2台,水磨机2台,数控车床3台,铣床1台,穿孔机1台,点胶生产线2条(内设点胶机8台、智能点胶机器人5台、热熔铆压机1台、双层精密烤箱1台等)、其他机械6台。实际中,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产品全部由CNC生产,只生产未点胶和未热熔铆压件,产品数量不变,故通过增加设备和工作人员数量,来保障产品产能,法那科CNC增加至200台(增加了103台)。二期工程配备锯床、线割机、小磨床、水磨机、数控车床、铣床、穿孔机和点胶生产线2条(内设点胶机、智能点胶机器人、热熔铆压机、双层精密烤箱等)。二期工程建设完毕后再进行点胶和热熔铆压件的生产,不增加产品产能。 ****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产品全部由CNC生产,只生产未点胶和未热熔铆压件,产品数量不变,故通过增加设备和工作人员数量,来保障产品产能。单台设备运行时间减少,单位产品对应所需的切削油用量一致,产品产量不变,废气处理方式不变,故切削油用量不变,机加工有机废气产生量和排放量不变,固废产生量和产生种类不变。因项目设备数量增加,噪声源增加,根据******公司出具的《年产300万套医疗器械零部件生产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NJY-202****9601),项目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故项目生产设备增加,未改变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也不会导致不利影响的显著增加,不属于重大变更。 7、污染物产排情况变动说明 项目环评核算职工办公废水产生量为0.664m3/d,166.664m3/a。车间清洁废水产生量为0.8m3/d,200.8m3/a。生产车间外配套建设1个20m3的化粪池,车间清洁废水及职工办公废水统一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曲****公司第二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项目环评核算切削油用量为3.68t/a,切削油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0208t/a,CNC设备工作时密闭,CNC机加工有机废气经各设备安装的1套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切削油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0045t/a。项目实际职工办公废水产生量为3.32m3/d,823.36m3/a。车间清洁废水产生量为0.8m3/d,198.4m3/a。生产车间外配套建设1个20m3的化粪池,车间清洁废水及职工办公废水统一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曲****公司第二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项目通过增加设备来保证产品产能,单台设备运行时间减少,单位产品对应所需的切削油用量一致,产品产量不变,废气处理方式不变,故切削油用量不变,机加工有机废气产生量和排放量不变。 ****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项目废水环保设施未发生变化,虽因职工人数增加,导致职工办公废水增加,但项目配置的化粪池能够满足废水处理的需要。此外,根据******公司出具的《年产300万套医疗器械零部件生产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NJY-202****9601),项目外排废水各污染物《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故项目废水产生和排放量增加,未改变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也不会导致不利影响的显著增加,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 项目在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相关要求的同时,应做好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工作,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填报排污登记表。 ② 本工程所有环保设施均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自行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方可正式投产运行。 ③ 严格落实环境管理计划和制度; ④ 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环保相关管理制度,并加强员工培训教育。 ⑤ 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⑥ 按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 实际建设情况:① 项目已进行了排污登记,排污登记回执编号:****0300MACX5LWR82001X; ② 项目所有环保设施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正按要求开展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投产运行。 ③ 建设单位组织制定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严格人员操作管理,与此同时,加强了设备、管道、各项治污措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 ④ 项目运营单位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企业的各项环境管理工作,并定期组织员工开展环保培训。 ⑤ 运营单位将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对废气、废水和噪声将进行定期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⑥ 运营单位将按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022 | 0.1022 | 0 | 0 | 0.102 | 0.102 | |
| 0 | 0.4618 | 0.4618 | 0 | 0 | 0.462 | 0.462 | |
| 0 | 0.0235 | 0.0235 | 0 | 0 | 0.024 | 0.024 | |
| 0 | 0.0039 | 0.0039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0295 | 0.0295 | 0 | 0 | 0.03 | 0.03 | |
| 0 | 0.3964 | 0.3964 | 0 | 0 | 0.396 | 0.396 | |
| 0 | 0.1757 | 0.1757 | 0 | 0 | 0.176 | 0.176 | |
| 0 | 0.0149 | 0.0149 | 0 | 0 | 0.015 | 0.015 | |
| 0 | 0.0005 | 0.0005 | 0 | 0 | 0 | 0 | |
| 0 | 0.0063 | 0.0063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7898 | 0.7898 | 0 | 0 | 0.79 | 0.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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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 | 1个20m3的化粪池 | pH:6.7~7.3,悬浮物:373~388mg/L,溶解性固体:627~773mg/L,化学需氧量:407~45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50~172mg/L,氨氮:22.2~23.0mg/L,总磷:3.64~3.82mg/L,总氮:26.2~28.9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5.484~6.136mg/L,石油类:14.34~14.62mg/L,动植物油类:0.24~0.46mg/L。 |
| 1 | 油雾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200套。CNC各设备各配置一套 | 项目上风向厂界监测点(Q1)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在0.25~0.45mg/m3之间,下风向厂界监测点(Q2)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在0.79~0.90mg/m3之间,下风向厂界监测点(Q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在0.75~0.92mg/m3之间,下风向厂界监测点(Q4)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在0.70~0.88mg/m3之间,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4.0mg/m3)。生产车间门窗外监测点(Q5)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在0.96~1.27mg/m3之间,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 1 | 夜间不生产;采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生产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地运行状态,并及时加固设备支架。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夜间不生产;采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生产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地运行状态,并及时加固设备支架。 | 昼间东厂界(N1)噪声值为55dB(A),南厂界(N2)噪声值在53~54dB(A)之间,西厂界(N3)噪声值在51~54dB(A)之间,北厂界(N4)噪声值为52dB(A);夜间东厂界(N1)噪声值为45dB(A),南厂界(N2)噪声值在44dB(A)~46dB(A)之间,西厂界(N3)噪声值在44~45dB(A)之间,北厂界(N4)噪声值在41~43dB(A)之间。 |
| 1 | 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生产加工区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强度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化粪池进行一般防渗,防渗强度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确保其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办公区地面进行简单硬化。 | 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生产加工区进行了重点防渗,防渗强度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化粪池进行了一般防渗,防渗强度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确保其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办公区地面进行了简单硬化。 |
| 1 | 废产品和废包装材料依托****公司建设的一般固废暂存间进行统一收集暂存,****回收站。废导轨油、废切削油、废润滑脂、废滤芯、废油桶、废润滑脂桶等危险废物依托****公司建设的危废暂存间进行统一收集暂存,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产厂房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废产品和废包装材料依托****公司建设的一般固废暂存间进行统一收集暂存,依托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本项目厂房西北侧302m处,占地20m2,一般固废经统****回收站。项目废导轨油、废切削油、废润滑脂、废滤芯、废油桶、废润滑脂桶等危险废物依托****公司建设的危废暂存间进行统一收集暂存,依托的危废暂存间位于本项目厂房西北侧317m处,占地20m2,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定期清运处置。生产厂房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1 | (1)防范措施 ① 制定生产车间管理制度,加强原辅料的储存管理,生产使用的导轨油、切削油、切割液、火花机油、酒精及胶水等按要求储存至危化品仓库,危化品仓库进行防渗、防漏处理,存放区严禁烟火,电器与设备采用防爆设备。 ② 废导轨油、废切割液、切削废渣等按要求分区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存放区严禁烟火。 ③ 采取分区防渗的处理措施来减少风险物质泄漏对地下水、土壤的影响,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各单元防渗措施,避免因导轨油、切割液、润滑脂、切削油、胶水、火花机油、废导轨油、废切割液、废润滑脂、废切削油、废火花机油、切削废渣、酒精等泄漏污染周边水体及土壤环境。 ④ 在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设置围堰和截留系统等物料泄漏事故应急设施,发生泄漏事故时及时对泄漏物料进行收集、暂存和处理。 ⑤ 加强岗位培训及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避免因人为原因引起火灾、泄漏事故发生。 ⑥ 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周围设置“严禁烟火”安全警示标志; ⑦ 严格遵守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 ⑧ 定期检查危化品容器,发现泄漏隐患,立即维修。 ⑨ 配置氧气呼吸器、防毒面具等必需的防护用具、应急抢险物品和抢救药品,并设在便于取得的位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⑩ 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负责危化品仓库及危废暂存间,定期检查危化品仓库导轨油、切割液、润滑脂、切削油、火花机油、酒精及胶水储存容器及危废收集容器及危废暂存间。 (2)应急要求 ① 导轨油、切削油、切割液、火花机油、润滑脂、废导轨油、废切削油、废切割液、废火花机油、废润滑脂、切削废渣、酒精及胶水泄漏 A.泄漏源控制 a.迅速检查泄漏部位,切断泄漏点,流出的导轨油、切削油、切割液、火花机油、润滑脂、废导轨油、废切削油、废切割液、废火花机油、废润滑脂、切削废渣、酒精及胶水采用周边的围堰进行截留,导轨油、切削油、切割液、火花机油、润滑脂、废导轨油、废切削油、废切割液、废火花机油、废润滑脂、切削废渣、酒精及胶水导流入收集池,阻止导轨油、切削油、切割液、火花机油、润滑脂、废导轨油、废切削油、废切割液、废火花机油、废润滑脂、切削废渣、酒精及胶水流入外环境或厂区外。 b.泄漏紧急处理措施: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河流、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c.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材料吸收。 d.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收集后,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若发现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层破损等情况,应立即将导轨油、切削油、切割液、火花机油、润滑脂、废导轨油、废切削油、废切割液、废火花机油、废润滑脂、切削废渣、酒精及胶水等转移到未破损区域,对破损区域及时进行修补等措施,避免其泄漏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B.泄漏物处置 a.泄漏被控制后,要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收容,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理,防止二次事件的发生。 b.地面上泄漏物处置主要方法: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进行拦截,拦截后及时转移。 ② 导轨油、切削油、火花机油、润滑脂、废导轨油、废切削油、废火花机油、废润滑脂、切削废渣(沾染切削油)、酒精及胶水火灾爆炸 a.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采取切断火源、有关设备电源、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措施,以将火灾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b.初起少量火源应用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或用消防沙等覆盖燃烧区,使其窒息或减小火势。 c.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被火势威胁的密闭专用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d.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避免无关人员进入事件发生区域,并合理布置消防和救援力量; e.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向,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f.现场指挥者要注意火灾现场动态,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时,应立即停止灭火,疏散灭火人员,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以免因爆炸而引起人员和财产的损失扩大。 g.当火灾失控,危及灭火人员生命安全时,应立即指挥现场全部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密切关注危险品储存设施燃烧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征兆,应及时采取紧急撤离危险区等应变措施;需要疏散现场周边大面积人群时,****指挥部****政府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h.发生火灾、爆炸时,产生的消防废水挖坑收容,而后再对其进行合理处置。 i.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机构,配备相关应急物资,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确保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 | (1)制定了生产车间管理制度,加强原辅料的储存管理,生产使用的导轨油、切削油等按要求储存至危化品仓库,危化品仓库进行防渗、防漏处理,存放区严禁烟火,电器与设备采用防爆设备。 (2)废导轨油、切削废渣等按要求分区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存放区严禁烟火。 (3)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了各单元防渗措施,避免因导轨油、润滑脂、切削油及废导轨油、废润滑脂、废切削油、切削废渣等泄漏污染周边水体及土壤环境。 (4)在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设置了围堰和截留系统等物料泄漏事故应急设施,发生泄漏事故时及时对泄漏物料进行收集、暂存和处理。 (5)加强了岗位培训及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避免因人为原因引起火灾、泄漏事故发生。 (6)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周围设置了“严禁烟火”安全警示标志,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 (7)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定期检查危化品容器,发现泄漏隐患,立即维修; (8)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立即采取相应的消防、人员疏散等措施。 (9)按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530361-2026-008-L),成立应急领导机构,配备相关应急物资,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确保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 |
| 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强度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进行了重点防渗,防渗强度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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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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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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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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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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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严格按照《报告表》确定的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开展监测工作。 (2)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向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3)制定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了专业环保管理人员,制定环境保护职责管理条例、“三废”处理装置日常运行管理制度、排污情况报告制度、环保教育制度等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此外,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产品、原辅料相关信息。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运营单位正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运营期将严格按照《报告表》确定的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开展监测工作。 (2)项目于2025年8月开工建设,项目开始施工时间在《报告表》批准之日起5年内。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治理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3)****按照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该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由法人全权负责。建立了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了专业环保管理人员1名,制定了环境保护职责管理条例、“三废”处理装置日常运行管理制度、排污情况报告制度、环保教育制度等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此外,建立了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产品、原辅料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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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