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街道流塘路与广深公路交汇处河东大厦国安居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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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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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2.23平方米

计租面积

8.00年(具体期限自租赁物业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出租期限

单一来源谈判

交易方式

出租方性质:
集体企业租赁
标的位置:
**省**市**区**街道宝民二路与流塘路交汇处**大厦国**(**大厦1—3层集体部分)
出租方:
深****公司
出租用途:
商业
交易保证金:
- 元
公告起始时间:
2026-04-07 00:00:00
公告期满时间:
2026-04-13 18:00:00
黄经理
0755-****8815
谢经理
158****6623
**街道流塘路与广深公路交汇处**大厦国**
**区**街道宝民二路与流塘路交汇处**大厦国**(**大厦1—3层集体部分)
基本属性

面积数量

13532.23平方米

装修情况

-

出租用途

商业

地址

**省**市**区**街道宝民二路与流塘路交汇处**大厦国**(**大厦1—3层集体部分)
交易属性

招租底价

50.00元/平方米/月(租赁物业建筑面积总计为24752.57平方米,其中出租方物业面积为13532.23平方米,集资业主面积为11220.34平方米(最终以出租方测绘为准)。租金单价为人民币50元/平方米/月(含税),租赁物业的租金每月总计为人民币****628.5元(大写:壹佰贰拾叁万柒仟陆佰贰拾捌元伍角))

出租期限

8.00年(具体期限自租赁物业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出租递增

租金每3年递增5%

优先承租权

招租方性质

集体企业租赁

免租期限

交易保证金

- 元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标的物介绍
物业位于**省**市**区**街道宝民二路与流塘路交汇处**大厦国**(**大厦1—3层集体部分)、计租量13532.23平方米、有权属说明、租赁用途为商业、租金底价为50.00元/平方米/月(租赁物业建筑面积总计为24752.57平方米,其中出租方物业面积为13532.23平方米,集资业主面积为11220.34平方米(最终以出租方测绘为准)。租金单价为人民币50元/平方米/月(含税),租赁物业的租金每月总计为人民币****628.5元(大写:壹佰贰拾叁万柒仟陆佰贰拾捌元伍角))、出租期限:8.00年(具体期限自租赁物业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算)、目前其他
地图定点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街道流塘路与广深公路交汇处**大厦国**
起始日期 2026年04月07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4月13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其他 地址 **省**市**区**街道宝民二路与流塘路交汇处**大厦国**(**大厦1—3层集体部分)
面积/数量 13532.23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8年(具体期限自租赁物业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响应有效期 90个自然日
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50元/平方米/月(租赁物业建筑面积总计为24752.57平方米,其中出租方物业面积为13532.23平方米,集资业主面积为11220.34平方米(最终以出租方测绘为准)。租金单价为人民币50元/平方米/月(含税),租赁物业的租金每月总计为人民币****628.5元(大写:壹佰贰拾叁万柒仟陆佰贰拾捌元伍角))
租金的递增 租金每3年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
履约条件 1.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区当地的政策,承租方自愿承租物业的,视为已对租赁物业查验、知悉并了解租赁物业情况,如因房屋主体安全需要加固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同意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2.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物业的租金、水电费、管理费、工商税费等因使用租赁物业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机关政策规定或生产经营需要办理相关证件、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4.租赁期间,承租方为租赁物业的消防、安全生产或经营的责任人,****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租赁物业,并有义务保证租赁物业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租赁物业尚未通过消防验收,如承租方承租物业后需要进行装修、改造的,涉及租赁物业的相关消防验收均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5.租赁期间,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配套设备的一切维护、维修、修缮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6.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承租方不得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加建、改建或改变原有建筑结构,承租方实施前述行为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7.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以任何形式提前终止、解除的,除可拆除或搬离的设备设施外,依附于租赁物业的装修、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水电设施设备、固定建筑物等)、配套设备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否则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照价赔偿。并且,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对装修及其他投入费用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
8.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业部分转租给他人,也不得整体转租。实施转租行为,应遵守《**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8.1承租方不得实施虚增面积、违法加收水电和燃气费;
8.2转租不得改变物业原有用途;
8.3转租租期不得超过承租方租赁合同的剩余租期;
8.4次承租方不得再行转租;
8.5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如承租方或次承租方违反上述任一条款,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和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任何责任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若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承租方根据经营需要,可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但装修前需将装修设计方案和图纸****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按方案和图纸动工实施,如与图纸和方案不符,出租方有权指出,承租方应予以纠正。承租方在装修时不得破坏租赁物业的主体结构和承重,并且符合消防和安全的要求,因装修所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0.在租赁期内,如遇租赁物业被纳入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并需实施拆迁,或被政府征用、收回拆除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租赁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政府相关单位的拆迁工作,政府对土地和建筑物的赔偿款项归出租方,装修赔偿款、搬迁赔偿款、停业赔偿款归承租方所有。
11.租赁物业由出租方与集资业主共同出**建,国**建筑面积为24752.57平方米,除出租方享有权益的13532.23平方米物业面积之外,承租方须按照与出租方相同的租赁条件与集资业主另外签订租赁合同,承租集资业主享有权益的11220.34平方米物业。如承租方未与集资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租赁物业的,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承租方中标后,在出租方通知后30日内办理租赁物业的接收手续,如中标承租方不接收,在出租方通知后仍不办理移交手续,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3.因本招租项目所产生的法律服务费(人民币2万元)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需对此明确知悉。
14.租赁期限共8年,具体期限自租赁物业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算,不设有免租期。其中前4年为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后4年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期限(出租方在不定期租赁合同期限内有任意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2年通知承租方,且最后一年租金按当时租金的70%计算)。
15.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应在每月5日前将当月租金及相关费用一次性足额****银行账户,出租方在收到当月租金后,向承租方开具等额发票。若承租方逾期未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则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按逾期付款部分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若欠租超过30天或累计拖欠金额达1个月租金,即视为承租方已构成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收回租赁物业,且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全部经济损失。
16.上述租金不包括水电及空调费等其他费用。水电费每月****政府相关部门自行结算。
17.租赁保证金:人民币****885.5元(大写:叁佰柒拾壹万贰仟捌佰捌拾伍元伍角)。租赁期限届满后,在承租方将租赁物业腾空,并清洁、完好地交还给出租方,以及承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和其他费用,且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出租方将租赁保证金不计息退还给承租方,如承租方在合同期间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或出现违约行为,则租赁保证金无偿归出租方所有。若承租方违法或违约造成出租方损失,则出租方有权将该租赁保证金用于抵付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部分,如承租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相关费用和损失的,出租方仍有权向承租方继续追偿。
其他补充说明 一、物业情况:
1、物业位置:**市**区**街道流塘路与广深公路交汇处**大厦国**商业物业。
2、租赁物业建筑面积总计为24752.57平方米,其中出租方物业面积为13532.23平方米,集资业主面积为11220.34平方米(最终以出租方测绘为准)。
3、权属情况:租赁物业由出租方与集资业主共同出**建,已经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项目开工许可证》,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记载,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为综合楼,现称为**大厦,用地单位为**镇******公司)。承租方明确知悉该情况,并自愿承租,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饰损失等)。
4、物业抵押、质押情况:没有设置抵押、质押。
5、物业现状:由**市****公司一直在使用,承租方应对租赁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消防情况、物业性质等)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6、租赁用途:商业用途。租赁期间,承租方若改变租赁物业的使用功能,须经出租方同意,****政府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所需手续和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7、业态要求:****加工厂和其他对小区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项目,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二、投标及开标:标书代写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com/page/guide/guide.html)。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com/page/guide/guide.html)。
三、****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深****公司与**市好****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签订的《****公司物业租赁合同》和《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885.5元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采用单一来源的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交易失败

项目日程

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04月14日 15时00分00秒 评审开始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15时00分01秒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04月14日 15时00分00秒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04月11日 00时00分00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04月10日 00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承租方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未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且注册成立时间在5年或以上,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万或以上。
2.承租方2024年度净资产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3.承租方近两年企业纳税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
4.承租方近三年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参与本次招租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意向承租方截至报名之日止,没有拖欠出租方租金的情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整体转租。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签订合同时核原件);
2.****管理局网站查询单(备注:需打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变更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3.税务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2025年12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6.“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的信用报告;
7.****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
8.意向承租方截至报名之日止,没有拖欠出租方租金的情况承诺书(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整体转租承诺书(格式自拟)。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区**街道**东路40号
联系人 黄经理;谢经理 联系方式 0755-****8815;158****6623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机构有权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出租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三)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四)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五)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二、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标书代写
三、根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5〕6号)等有关规定,委托****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四、交易保证金人民****885.5元由意向承租方交给出租方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须在谈判前向出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
五、本项目邀请**市****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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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03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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