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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一、依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项目总平面图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人提出书面意见,我局将依法审批。
二、项目位于**市龙市镇县道西侧,用地东侧、北侧、南侧均为基本农田用地。规划净用地面积5749.80平方米(8.6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499.8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608.0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896.98平方米,容积率1.1492,建筑密度45.16%。
三、公示期: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5日
四、公示地点:****政府门户网站。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可通过来信、来电或传真方式反馈意见,反馈内容须注明公示意见及联系方式。电话号码0832—****302。来信地址:**市古湖街道康复西路一段2号,收件人:****规划局用途管制股,邮编642000。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