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高端生物医药“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拓展区块配套工程二期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项目Ⅰ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区高端生物医药“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拓展区块配套工程二期项目****管理委员****发展局以2509-330652-04-01-46973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项目Ⅰ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区,**越东北路,南至支一路,北至围红路,西至汇通路。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区高端生物医药“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拓展区块配套工程二期Ⅰ标,包括拟建支二路(百川北段-汇通北路)道路工程、支五路道路工程(北段)、汇通路西侧河道等内容。
2.3招标项目**费:约8869.0511万元(最终根据项目调整增加或减少)。
2.4服务类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2.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该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联系单预算编审、现场工程量签证、形象进度付款控制及审核、暂定价签证、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隐蔽工程及竣工工程现场全过程影像记录、参与造价工程有关的例会、配合相关工作和配合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等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内容(不包括清单及标底编制与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但需对清单及工程量进行复核和参与相关的会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2.6招标基准价: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项目费约19.1742万元
2.7咨询服务期: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全、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3.服务费收费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价计费按该项目累计的施工中标价(不含预备费)作为计费基础,分档累进计费。
3.2服务费收费标准: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收费按《****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中“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45%作为基准价。因施工工期延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建设期**不再追加相关费用,服务费用一次性包干。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10%~0%(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浮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 / 。
4.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工程**费4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业绩(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用联合体的,投标人须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任务)。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咨询中标通知书、咨询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认定金额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须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无法体现要求的,需提供建设单位或代建项目使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4.3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土木建筑工程)(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为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电子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文件;若缴纳社保****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
4.4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三年内(2023年2月至2026年3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其他条件:/
4.5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4.6本次项目不接受**新区高端生物医药“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拓展区块配套工程二期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单位等前期提供咨询服务单位的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 时间:2026 年4月4日至 2026年4月 14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至 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5.2 地点(网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ygcg.****.com。
5.3 方式:投标人登陆**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ygcg.****.com ,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供应商入口 ”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
5.4 售价(元):0
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 IP 地址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网址)标书代写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4 月16日 09:30(**时间)标书代写
6.3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投标人须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到**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6.4 开标时间:2026 年 4 月 16 日 09:30(**时间)标书代写
6.5 开标地点(网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标书代写
7.其他有关内容
7.1投标保证金: 3000 元。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 年4 月15 日 15点00分00秒(**时间)。项目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通过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本项目中获取相应的虚拟子账号,并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基本账户一次性缴入该虚拟子账号。标书代写
如投标人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详见“**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指南”https://ygcg.****.com/detail?articleId=353)。
7.2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7.3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7.4 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 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上发布。
10.其他补充事宜
10.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单位(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资料下载”专区下载。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3日内作出答复。
10.2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