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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文化公园改造提升工程--灯光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 ||||
| (中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3日) | ||||
|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体育文化公园改造提升工程--灯光工程 | ||
| 项目编码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招标人信息 | 单位名称 | **** | ||
| 社会信用代码 | ****0231MA5UK2G858 | 法定代表人 | 郑宗强 | |
|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 单位名称 | **** | ||
| 社会信用代码 | 915********2166534 | 法定代表人 | 李生强 | |
| 代理机构选取方式 | 直接选取 | |||
| 中标人信息 | 单位名称 | **聚****公司 | ||
| 社会信用代码 | ****0231MA60HE6D36 | 法定代表人 | 柳中彬 | |
| 中标金额(费率、单价等) | 698757.43元 | 项目负责人 | 张强 | |
| 评标委员会组建方式 | **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 |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刘红英,黄洪都,熊勇,戚家惠,邓志 | |||
| 评标意见 | 1、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基础上,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 2、2、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公司,不合格原因为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没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6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规定,否决其投标。3、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司 | |||
| 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