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三环路综合能源站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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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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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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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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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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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期咨询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能源**期咨询服务项目

三、成交人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西关街道**市银河一路建委大楼四楼、十楼

中标(成交)金额:508000.00元

评审报价金额:50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能源**期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本次比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修建性规划方案、测绘、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审图、交通影响评价、安全影响评价、安全三同时报告、试生产(运营)方案。

服务期限:9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箱递交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联系电话:199****6575。

6.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比选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

地址:******管委会大楼10楼

电话:0557-****187

2、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沱河街道物测队38-3-12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99****657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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