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能源**期咨询服务项目
三、成交人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西关街道**市银河一路建委大楼四楼、十楼
中标(成交)金额:508000.00元
评审报价金额:50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 称:****能源**期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本次比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修建性规划方案、测绘、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审图、交通影响评价、安全影响评价、安全三同时报告、试生产(运营)方案。 服务期限:9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箱递交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联系电话:199****6575。
6.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比选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
地址:******管委会大楼10楼
电话:0557-****187
2、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沱河街道物测队38-3-12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99****6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