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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津冀界至**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津冀界至**段位于**市**区、**县、**县。路线起自**市**区落垡镇津冀界处,顺接拟建的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塘承高速至津冀界段,向西经仇庄乡、杨税务乡,**县韩村镇、曹家务乡,止于**县**镇,顺接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至**段。路线全长约35.2公里。
设置**南互通连接线1条,一级公路标准,长约2.8公里,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
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4座,分别为**东、潘庄子复合枢纽互通2座,**南、龙河服务型互通2座;设置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收费站2处,****中心1处;设置特大桥1座,大桥2座,分离式立交4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区仇庄镇东麻各庄村
联系人:蒋佳俊
联系电话: 139****4776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地址
评价单位:**交规院瑞志****公司
地址:**市**区振岗路120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到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进行下载,网络链接为: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将意见写在“公众意见表”内,并将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其它有效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对收到的公众意见表进行整理,组织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或者其他有能力的单位进行专业分析,在该项目后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重视公众的每一条合理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