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县塔尔乡建筑用砂2号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
| 发布时间:2026-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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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塔尔乡建筑用砂2号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政府批准,****委托****在**县政****交易中心对以下采矿权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县慕士塔格路178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交易中心 场所:**县文化路55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县塔尔乡建筑用砂2号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位于****县塔尔乡 面积:0.1133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储量:依据该矿的地质报告。 开采标高: 2298.0米至 2197.0米 **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开采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拟出让年限:2.0年 起始价:76.65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0.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以上采矿权竞买申请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二)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三)五年内没有矿业权竞买违约行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6年04月30日 现场:****交易中心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可于2026年4月29日17时前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4月02日—2026年04月29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到****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根据拍卖出让文件提供。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勘查开发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策法规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二)本次出让采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详查报告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开采期限等。(三)矿产**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地州(市)、县、自然**、发改、工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林草、水利、住建、交通、乡、镇、场、村队等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采矿证的,竞得人自担风险。(四)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依法从事采矿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工作,合理节约集约利用矿产**。(五)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标的产生异议由出让人予以澄清,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人予以澄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保证金的违约金。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的,未按规(约)定缴纳交易费用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约)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除承担本公告和出让文件规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执行《中华人民**国拍卖法》有关规定。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二)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自行到**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三)本次出让采矿权采取一次性出让,到期后不予延续,无条件关闭矿山,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四)公开出让文件资料每份1000元,在报名申请时交纳本次采矿权出让不接受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五)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采矿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资料。(六)公告详见媒体:自然**部网站(http://www.****.cn)、****中心网。 主办方:**** 咨询电话:138****1809 吴先生 承办方:**** 咨询电话:137****5200 祁先生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2026年04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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