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通过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并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选。
一、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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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项目
丹景街道开展重点点位整治提升工作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述
为清除辖区主要道路重点点位交通安全隐患、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结合上级人居环境工作等相关要求,街道计划对柏树村、新场村、保安村相关重点点位采取清除杂草、清理杂物、栽种花草树木等形式开展整治提升。
(二)项目要求
项目总经费控制在10万元以下(不包含10万元),详细要求见附件。
四、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登记
(一)报名材料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投标函原件。
(二)时间地点
2026年4月7日(周二)至4月9日(周四)09:00—17:00
****文化站一楼
六、比选开标标书代写
(一)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标书代写
应于2026年4月10日09时30分前到****文化站一楼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须装入同一袋内密封,在密封袋上应该标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口盖骑缝章。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二)比选时间及地点
2026年4月10日(周五)10:00
****文化站一楼
(三)响应文件内容
1. 投标人(单位)介绍:基本情况、业务优势等。
2. 项目计划:根据项目要求,对本次项目的初步计划、报价和工作期限等。
3. 过往业绩证明。
4. 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材料。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 址:**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天府路80号
联系电话:028-****4001
联 系 人:杨老师
附件:**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开展重点点位整治提升工作项目需求表
附件:**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开展重点点位整治提升工作项目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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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