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大塘至浦北高速公路(灵山县)施工配套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情况的公示

审批
广西-钦州-灵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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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塘至**高速公路(**县)施工配套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情况的公示
2026-04-03 11:30

依土地复垦义务人申请,2025年12月25****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土地复垦义务人、土地权属人代表等相关部门及3位特邀专家对**大塘至**高速公路(**县)施工配套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进行了竣工验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和现场踏勘等形式,对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大塘至**高速公路(**县)施工配套临时用地复垦区位于**县新圩镇,临时用地批复面积2.6240公顷,拟复垦土地面积为2.6240公顷,土地复垦义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复垦情况

经核查,该临时用地未损毁土地面积0.8185公顷,经审批已转建设用地面积1.3179公顷,因此实际应复垦土地面积为0.4876公顷。用地单位通过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等工程措施对复垦区进行复垦,共完成复垦果园0.4383公顷、沟渠0.0493公顷,复垦完成率100%。

三、验收结论意见

经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同意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

现对以上的验收初步意见进行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意见,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提出书面意见。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30日,如公告后无异议,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解除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用的监管。联系电话:077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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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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