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综合配套项目B2、B3地块用地位于**市池店镇溜石村,B地块总用地面积9634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B2地块用地面积4193平方米,B3地块用地面积52033平方米。B3地块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晋建规字第****444号)。现**晟****公司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总平面布局调整:已建1#楼、2#楼、5#楼、11#楼建筑轮廓及位置不变,建筑屋顶构架及最高点进行优化调整。**建筑总平布局重新设计,经济技术指标根据本次调整重新计算。
二、地下室平面布局调整:已建部分建筑轮廓及位置不变,**平面重新设计,停车位布局优化调整。
三、单体技术图纸调整:已建1#楼、2#楼、5#楼、11#楼内部平面布局及建筑外立面优化调整,**建筑重新设计。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文本。
经审查,本次方案变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规划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 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 、《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省实施办法》、《****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自然日(2026年4月3日至4月13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 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办公地点:**市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 ****@sina.com ,联系电话: ****9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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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