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速公路**至**段征地拆迁及财务跟踪审计项目NCJW-GS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至**高速公路**至**段征地拆迁及财务跟踪审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对**至**高速公路**至**段征地拆迁及财务跟踪审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自与扬乐高速公路交叉处,向东跨越新孟河,经**区湟里镇,跨越滆湖后,下穿在建盐泰锡常宜铁路,上跨江宜高速公路,止于与沪常高速公路交叉处,全长约30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98.2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设1个标段,标段号为NCJW-GS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征地拆迁审计
(1)征用、占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相关规费是否按规定足额、及时交纳。拆迁范围确定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环评报告的要求和有关各方会议纪要的精神,确认手续是否完备,拆迁工作的实施程序是否合规,征地拆迁费用审计须延伸至乡镇,审计深度要求至具体每一拆迁户及类型;
(2)征地拆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征地拆迁总费用的真实性;征地拆迁补助经费使用是否真实、合理,征地拆迁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政府征地拆迁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等;
(3)杆线、管线迁改(不含35kV及以上电力迁改)预算和结算费用审核。
2.财务审计
(1)审计设备投资费用:设备采购合同执行、设备现场盘点。
(2)对建设项目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主要是待摊投资部分,****政府征地拆迁费用、项目设计费、监理费、管理费用、资本化利息等待摊费用);审核项目合同,出具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总表。以及对工程审核过程中的资料进行复查。
(3)项目资金监管及会计核算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转移、滞留、挪用和损失浪费情况,项目资金当年及累计到位、支付及结存情况;是否按分项目独立会计核算,建设成本是否按概算口径和有关制度规定正确归集,项目支出是否合法、合规,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表内、表间勾稽关系是否正确等。
(4)每季度前 10 日出具季度征地拆迁专项审计报告和财务收支审计报告(或根据招标人要求即时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
3. 其他
(1)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审计,主要包括:项目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建设内容变更等事项是否按规定程序获批;有无概算外项目、自行扩大投资计划和提高标准等行为;按照批复的概算、预算对工程费用进行拆分。
(2)按照投资方的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提交固定资产清单。
(3)政府部门审计时配合做好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4)按照跟踪审计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基础数据信息库,实现在线审计。
(5)根据外审报告调整项目竣工决算财务报表,出具预留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6)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6〕503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交办财审〔2018〕126 号)的要求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7)做好相关咨询服务工作,提出项目管理建议。根据招标人要求对项目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疑问进行解答),并对项目的合同履行开展综合检查。
(6)负责报送每个季度审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及召开审计情况交流沟通例会。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指导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6)对审计提出问题应给予相应的整改指导,相应内容纳入履约考核。
(7)与审计工作相关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2.3服务期限:
审计时间:跟踪审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完及全部项目完成为止。
根据项目完成进度和委托人需要进行审计,工程实施期间需要入驻现场配合工作,具体入驻人员要求(驻场人员不少于 1 人,且不得随意更换)及时间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业主根据需要提出审计人员到现场的工作要求须24小时内响应;在接到委托人递交或转交的相关资料1周内出具审核意见,竣工结算在接到委托人递交的相关资料 45 天内出具结算审定意见,出具审定意见后 3 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编制。跟踪审计单位,于每季度 10 日前提交截至上季度的跟踪审计成果(审计成果应当包括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征地拆迁等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建设项目概算执行分析简表、财务报告等相关附件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②具有省级财政部门****事务所****事务所可以为非法人组织)。(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2)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 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项目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工程建设财务审计(或审核)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3)人员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 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在1个项目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工程建设财务审计(或审核)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需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服务类)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公布”为准)标书代写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标书代写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标书代写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网站公布的“**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标书代写
(5)其他要求:
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需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电子标服务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龙锦路1259号1幢507室
联 系 人:成旻
联系电话:0519-****9623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晋陵中路578号
联 系 人:江杉
电 话:0519-****8250
E - mail:****@qq.com
8、其它
8.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向平台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6年04月03日至2026年04月13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投标人需要在**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百盛****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2430。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5)根据《****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中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公共**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因素的,无需重复提交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上述网页截图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3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6年04月28日上午9:30时,****交易中心(地址:**市****服务中心1-1号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电子章)”。
8.6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7请各投标人自行到“**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网址:http://49.****.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6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