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5-2026年度健康松树打孔注药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湘府中路198****中心C栋1701-2
中标(成交)金额:48万元
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桂花坪街道**南路二段103号生活艺术城综合楼111、501、504、509房-372
中标(成交)金额:49.77万元
第三包: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碧****宾馆内
中标(成交)金额:32.04万元
第四包:
供应商名称:**红****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六****园区梅山湖路美自然大厦9楼902
中标(成交)金额:27.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县2025-2026年度健康松树打孔注药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县2025-2026年度健康松树打孔注药服务采购,一包**镇、齐云山镇、西**场片区;二包**镇片区;三包汪村镇、源芳乡、白际乡、榆村乡、溪口镇、**乡片区;四包包含岭南乡、****林场(岭南分场)片区。 服务要求:所有实施打孔注药的松树必须使用指定软件进行拍照、定位、并挂二维码牌录入登记。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起至2026年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验收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德利、汪德辉、叶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1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
第一包:
2.1**省森佳****公司投标业绩不符合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8项“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2.2**原美****公司投标业绩不符合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8项“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2.3**明昊****公司投标业绩不符合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8项“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第二包:
2.1**省森佳****公司投标业绩不符合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8项“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2.2**原美****公司投标业绩不符合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8项“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2.3安****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业绩不符合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8项“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2.4**明昊****公司投标业绩不符合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8项“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第三包:
2.1**省森佳****公司投标业绩不符合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8项“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2.2**原美****公司投标业绩不符合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8项“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2.3**明昊****公司投标业绩不符合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8项“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2.4**红****公司首次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不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11项“首次谈判报价及明细”,做无效标处理。
第四包:
2.1**省森佳****公司投标业绩不符合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8项“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2.2**原美****公司投标业绩不符合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8项“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2.3**明昊****公司投标业绩不符合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8项“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2.4****为第一包中标供应商不能作为第四包有效投标人,不符合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12项“商务响应情况”,初步评审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2.5******公司为第二包中标供应商不能作为第四包有效投标人,不符合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12项“商务响应情况”,初步评审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2.6******公司为第三包中标供应商不能作为第四包有效投标人,不符合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12项“商务响应情况”,初步评审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
第一包:**区2024年健康松树树干免疫剂注射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包:**县2025年健康松树打孔注药服务;
第三包:**林业局2024-2025年度健康松树打孔注药采购项目;
第四包:**县燕子河镇2023年健康松树注药服务项目。
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647)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交通大楼三楼
联系方式:0559-****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0559-****4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9-****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