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2028****联通本部和各县区食堂及物业综合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GPDI-ZB-2025-05080
第一次询比采购:截止至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9时30分,递交应答文件的单位不足3家,根据询比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询比采购失败。
第二次询比采购:截止至本项目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17时30分,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单位不足2家,根据询比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询比采购失败。
经两次询比采购失败,****公司采购管理规范及询比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对第二次询比采购最终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市天****公司”进行直接采购,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7日。如对公示事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公司署名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渠道
(1)采购人联系邮箱:****@chinaunicom.cn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振坤、蔡豪、林伟豪、高荀、陈学文
电话:155****1329
电子邮箱:****@gpdi.com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应答人或失信名单。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