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铁路货场运营需要,需采购1台7吨叉车和3台3吨叉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对金控长贸铁路货场叉车采购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按询比程序选定供货单位。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询比项目简要
1、项目名称:金控长贸铁路货场叉车采购。
2、采购内容:采购1台7吨叉车和3台3吨叉车,配套的串杆3套、软报夹3套。包含电动叉车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质保期的维保及费用、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钥匙全部费用,所供设备须包含相关技术资料、配套件、备品备件、工具等。具体要求见采购清单。
| 序号 |
物品名称 |
规格 |
采购数量(台) |
备注 |
| 1 |
7T电瓶叉车 |
详见技术要求 |
1 |
|
| 2 |
3T电瓶叉车 |
详见技术要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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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串杆 |
3套 |
|||
| 软报夹 |
3套 |
3、交货期及交货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根据招标人需求,中标人需在2026年4月底前免费提供1台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叉车供招标人使用,待完成合同采购清单中设备供货并调试后,临时车辆由中标人收回。)
4、质保期:整机1年。
5、维修保养:投标方须承诺接到报修后4小时内到达招标方现场,解决任何故障不得超过3天。质保期内投标方须对所投标设备进行免费的不超过3个月/次的定期维修保养,投标时需列明详细定期维保项目及内容。
1.8 培训:投标方须提供一份完整的培训计划,应包括最少不低于三次的现场培训,通过授课和现场操作指导的形式对设备、操作及日常维护等方面进行培训。
1.9本标的物所有货品须为原厂制造,不允许OEM代工贴牌供货。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许可证》(叉车);投标人若为代理商,产品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许可证》(叉车),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及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许可证》(叉车);
3、投标人近 3 年(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推3年)在国内须具有至少一项50万元及以上的叉车等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至2025年度(如2025年未出,提供2022至2024年****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5、投标人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④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⑤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自我承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可为产品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同一品牌。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必须具有制造商(如投标产品为进口品牌,也可以是制造商驻中国办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授权书中明确品牌型号,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中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进口产品制造商在中国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事机构视为制造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授权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则投标均无效;如设备制造商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
三、投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符合投标资格的意向投标人应当自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到****计划合约部获取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计划合约部。标书代写
四、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市**区建设大道737号广发大厦50楼
联系人:王莹莉
电话:131****7965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选公告在****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
六、监督机构及人员
监督机构:********审计室
监督人:刘盛
联系电话:027-****9885
****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