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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商项目名称 **客运段普速旅客列车商品及餐车自制品经营权对外转让项目 三、项目编号 **** 四、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包件号 |
招商车次 |
招商内容 |
招商底价(不含税) |
招商期限 |
竞商保证金(万元) |
合同履约保证金(万元) |
| 1 |
Z54/3次(**-**西)、K80/79次(**-****)、T382/1次(**-****)、K740/39(**-****)、Z288/7次(**-**)、K986/5次(**-**)、K854/3次(**-**) K636/5次(**-****)、6082/1次(威舍-**)、7466/5次(**-**西)、7452/1次(**-红果)、5652/1次(**-红果)、K9658/9次(**-**)、K9602/1次(**-**北)、K6148/7次(**-威舍)及管内有餐车普速、旅游列车(不含双层列车)、直通旅游列车、直通临客、管内临客(包含带餐车临客)以及在本次转让期限内临时开行的所有具备条件的普速旅客列车(含管内、直通旅游专列;不包含对值乘人员有特殊要求的特色旅游专列,如中老国际旅游列车等)(具体车次由招商人确定,以招商人上级部门调度命令为准)。 |
1.普速餐车自制品经营:包括早中晚餐、夜宵、盒饭、上下午茶(茶水、牛奶、咖啡及小食品)。 2.商品经营:普速列车****客运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含预包装食品、罐装酒水、旅行日用品(含卫生纸、牙膏、牙刷、卫生巾等日用品,不包含已开展经营权转让的百货、文具用品、水果、特产、书刊和杂志等其他类商品和广告内容)。以上内容以****自主经营列车的既有经营范围和内容为主,新增时须报****审核,同意后方可增项。 3.铁路工作人员乘务餐、工作餐:餐料由中商人以零利润提供并免费制作,供应标准及价格由****统一明确,乘务餐按月据实核算并由****支付费用,工作餐由用餐人直接支付给中商人。 |
2228.31万元/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19日。 |
60 |
300 |
| 序号 |
车次 |
开行方向 |
中商价 (万元) |
占招商底价比 |
开行趟数 (趟) |
类别 |
年转让费 (万元) |
类别 |
趟转让费 (元) |
| 1 |
Z54/3 |
**-**西 |
2228.31 |
0.08962 |
365 |
自制品 |
199.7 |
自制品 |
5471 |
| 0.03564 |
商品 |
79.42 |
商品 |
2176 |
|||||
| 2 |
K80/79 |
**-**** |
0.07972 |
365 |
自制品 |
177.64 |
自制品 |
4867 |
|
| 0.02837 |
商品 |
63.21 |
商品 |
1732 |
|||||
| 3 |
T382/1 |
**-**** |
0.07923 |
365 |
自制品 |
176.55 |
自制品 |
4837 |
|
| 0.03072 |
商品 |
68.45 |
商品 |
1875 |
|||||
| 4 |
K740/39 |
**-**** |
0.07683 |
365 |
自制品 |
171.19 |
自制品 |
4690 |
|
| 0.03126 |
商品 |
69.66 |
商品 |
1908 |
|||||
| 5 |
Z288/7 |
**-** |
0.08409 |
365 |
自制品 |
187.37 |
自制品 |
5133 |
|
| 0.02356 |
商品 |
52.49 |
商品 |
1438 |
|||||
| 6 |
K986/5 |
**-** |
0.06809 |
365 |
自制品 |
151.73 |
自制品 |
4157 |
|
| 0.02171 |
商品 |
48.38 |
商品 |
1325 |
|||||
| 7 |
管内有餐车普速、旅游列车(不含双层列车)(趟) |
0.00001 |
118 |
自制品 |
0.03 |
自制品 |
3 |
||
| 0.00113 |
2697 |
商品 |
2.52 |
商品 |
9 |
||||
| 8 |
直通旅游列车(趟) |
0.07006 |
15 |
自制品 |
156.12 |
自制品 |
104080 |
||
| 0.00022 |
商品 |
0.48 |
商品 |
320 |
|||||
| 9 |
直通临客(趟) |
0.08862 |
118 |
自制品 |
197.48 |
自制品 |
16736 |
||
| 0.02913 |
商品 |
64.9 |
商品 |
5500 |
|||||
| 10 |
管内临客(包含带餐车临客)(趟) |
0.00455 |
534 |
自制品 |
10.13 |
自制品 |
190 |
||
| 0.00063 |
商品 |
1.41 |
商品 |
26 |
|||||
| 11 |
K636/5 |
**-**** |
0.0897 |
365 |
自制品 |
199.87 |
自制品 |
5476 |
|
| 0.03567 |
商品 |
79.49 |
商品 |
2178 |
|||||
| 12 |
K854/3 |
**-** |
0.01817 |
365 |
自制品 |
40.49 |
自制品 |
1109 |
|
| 0.01328 |
商品 |
29.6 |
商品 |
811 |
|||||
1.招商期限:本次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19日。
2.结算方式:每月以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为一个月工作量,以实际开行趟数乘以趟转让费,据实结算转让费给招商人。
六、招商方式及时间
1.招商方式:本项目由招商人按规定组织公开招商,采用设有招商底价的综合评分法。
2.竞商时间:2026年4月24日9时00分(**时间)。
七、竞商人资格要求(不符合下述任一项点的,则不具备竞商资格)5.竞商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以及竞商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书面承诺。
备注:上述相关承诺、证明材料以PDF(盖公章)方式(明确竞商人名称),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至****@163.com邮箱。此外,上述相关承诺、证明材料也须在竞商文件中予以明确。
八、报名、资质审核和竞商保证金交纳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上午8时00分至2026年4月16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2.报名方式:竞商人通过国铁招商平台注册报名。
3.资质审核:
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上传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均加盖公章)。
特别申明:报名资格初审只作为竞商人具备参与竞商资格的审核,不作为通过招商资格审查和招商评审的依据。
4.竞商保证金:竞商保证金按“四、招商项目基本情况”表格中对应的金额交纳。请于2026年4月16日17时00分前汇到****,未按期交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不能参加招商。(竞商保证金备注:竞商保证金+项目编号)
5.竞商人一旦正式报名参加本项目竞商,并按要求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对上述各次列车普速列车自制品、商品经营权转让项目已充分了解,无任何异议。
九、竞商文件的递交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发布,招商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特别约定十二、中商人需承担的义务
1.中商人销售经营业务涉及的用工、采购、供应、库房管理、站台作业、旅客服务等一系列行为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站等相关规定和作业标准,符合铁路旅客列车销售、服务质量、站台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求,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资质材料。
2.中商人销售经营业务涉及的商品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标准,经国家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销售,严禁未经审核销售或擅自变更销售的商品、自制品范围及价格,所销售商品、自制品餐料索票索证齐全,接受各级部门监督检查。
3.中商人必须严格按照****限定品名的商品、自制品清单销售,销售价格和增加新品必须提报****审核通过方可销售。
4.为杜绝旅客列车食品安全问题,确保服务质量,竞商人必须遵守****安全、防疫、网络安全、廉政、作业标准、服务质量规范等各项规定,发生食品安全、服务质量等问题时接受考核,履约保证金为300万元。
5.中商公司合同履行期内需要****集团有限公司推行ERP系统时,接受并按下述要求使用ERP系统。
(1****公司必须按****要求办理ERP系统接入的相关手续,收银设备系统由****提供,****设备厂家签署硬件(收银机等设备)押金协议;****公司因品牌原因需使用其他收银设备及系统的,经****同意后可使用,但经营数据须接入****的ERP系统;****确定的“白名单品牌”中商公司可使用其他收银设备及系统,****公司须按****要求将经营数据报表送至****。
(2)所产生的销售收入进入****的指定账户或平台,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支****公司承担,支付费率为0.6%,最终以****与第三方支付单位确**果为准。
(3****公司确保每笔销售收入使用收银系统进行结算,并确保数据及时准确,禁止出现越过ERP系统或其他收银不规范的行为。经营场所收银台上不得放置自制收款码或其他支付收款设备。
(4****公司应配合****对经营场所的营业额开展核查,按****要求提供商品进销存台账及相关财务报表。
(5)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ERP系统正式接入期间,中商公司需向****提供此期间的销售报表。
十三、或有变更有关时间或地点如有变动,招商人将用电话、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各竞商人。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刘师;联系电话: 0871-****4185
本项目招商解释权归招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