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你单位《****关于对**县美罗镇山泉、方元田园综合体项目变更进行财政评审的函》已收悉。我们依据《****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雅府发〔2017〕5号)、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精神,****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送的评审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结合《**县美罗镇山泉、方元田园综合体项目施工合同》、《**县美罗镇山泉、方元田园综合体项目招标文件》、《**县美罗镇山泉、方元田园综合体项目投标文件》的相关约定,对**县美罗镇山泉、方元田园综合体项目变更预算提出以下评审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美罗镇山泉、方元田园综合体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县美罗镇山泉村、方元村
设计单位:******公司
二、评审结论
该项目变更送审总金额为-352308.02元,审定总金额为-404325.06元,审减总金额为52017.04元,审减率14.76%。
三、项目完成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
****评审中心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