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开始时间:
2026-04-03
挂牌结束时间:
2026-05-06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6-05-21 10: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6-05-21 11:00:00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5-06 17:00前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2026年第30358号 ) ********公司70%股权转让项目(第二次) | ||
| **** | 监测编号G32025DL****030-2 | |
| 产权转让 | 资产类别国有挂牌项目 | |
| 无 | ||
| ********公司 | ||
| **省**市**区葵英街9号-1-313室 | 所在地区**省/**市 | |
| 尧旺明 | ||
| 2023-04-21 |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元 | |
| 国****公司(企业) | 经营规模小型 | |
| ****公司 |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
| ****0202MACGME2A63 | ||
| 许可项目:保险代理业务,船员、引航员培训,船舶检验服务,拍卖业务,代理记账,船舶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人力**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船舶销售,船舶租赁,资产评估,保险公估业务,水上运输设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娱乐船和运动船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财务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发布,互联网安全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否 | 内部决策情况股东会决议 | |
| 1人 | 金融分类||
| 2 | 股份总数||
| **德泰****公司 | 70 | |
| ******公司 | 30 | |
| 2024 年 | ||
| 372,602.48元 | 35,227.31元 | 337,375.17元 |
| 155,881.19元 | -154,404.28元 | -159,724.4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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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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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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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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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4,755.79元 | 482,914.87元 | -28,159.08元 |
| 0.00元 | -11,559.96元 | -11,559.9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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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泰****公司 | ||
| ****0242MA11CQJK0A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否 | |
| **省**保税区自贸大厦815室 | 经营规模微型 | |
| ****公司 |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 |
| 法定代表人 | 刘潇 | |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金融分类||
| 股东会决议 | ||
| 70.000000 %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70.000000 % | |
| 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
| 2026-03-27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公司股权转让二次挂牌的批复 |
| 1. 受让方应当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等相关内容。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须确认证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2.意向受让方须提供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备案回执原件及复印件(须确认证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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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 70% 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70 万元,该部分出资尚未实缴,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应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前足额缴纳。受让方受让该 70% 股权后,将承继上述章程约定的出资缴纳义务。本项目交易价款是在受让方承担缴足出资义务的基础上确定的产权交易价款。 2、本次股权转让前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新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3、本次股权转让前标的企业不存在其他抵押、担保及诉讼等事项。 4、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审计报告》(辽众合会审[2025]109号)、《专项审计报告》(辽昱明会专审[2025]230号)《资产评估报告》(大全舟评报字【2025】第145号)。为方便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文件可在本项目公****交易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5、本项目已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1月23日期间,****交易所完成信息预披露及首次正式披露。现因变更挂牌条件,对********公司70%股权转让项目进行第二次正式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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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交易所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2、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17:00前支付交易****交易所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所指**算账户是意向****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3、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所产权交易(股权类)业务收费办法(试行)》约定执行,由受让方承担,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交易所指**算账户。 4、本项目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所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所指**算账户。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若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交易所指**算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资产交接,签署《交割确认单》。 (5)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并且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交纳完毕后 2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产权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同意与转让方签订《交割确认单》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算账户。 (7)同意自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期间,发生的与转让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转让方须对产权交易转让标的、股东权益及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8)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全面接受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置方案、股权转让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 (9)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6、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和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7、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和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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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 ||
| 李女士 | 项目咨询电话0411-****0522、134****0640(工作日8:30-17:00) | |
| 网络竞价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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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 | ||
| 优先权人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是 | |||
| 100,000.00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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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支付 | |||
| 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是 | ||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目前已延牌个周期,已**个工作日 | ||
| 李女士 | 报名电话134****0640(工作日8:30-17:00) | |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cn | |
| **市**区东北北路101号,****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