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6-04-03
各潜在投标人: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经开区北园片区棚户区配套设施更新项目(七期:府前路(南景路-健寿大道)道路工程)等2个项目预算编制服务
1.2项目建设单位:****
1.3项目概况:
**经开区北园片区棚户区配套设施更新项目(七期:府前路(南景路-健寿大道)道路工程),道路长约490米,宽24~32米,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及附属设施等;
**经开区克里片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设施更新项目(三期:育才路、柳冲**侧支路东延段道路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柳冲**侧支路东延段,道路长度约300米,路幅宽度16米,城市支路;育才路(已建段-**大道北辅道)道路工程,道路长约240米,宽18米,城市支路。
1.4服务内容:工程预算清单的编制,范围为图纸上所有内容(具体以合同为准)。
二、 资格及相关要求
2.1(1)投标人(中介机构)须为**市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内机构库精选层单位,****园区暂停被委托资格的(详见浏评发【2024】1号);****园区项目不超过2个;
(2)项目造价负责人为一级造价工程师。
2.2 服务时限:收到图纸10天内完成预算编制,按建设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算对审、出具咨询报告成果。
三、评标办法及上限价标书代写
3.1评标办法及上限价:定价遴选。标书代写
3.2服务费上限价:暂定10.3万元,具体计算如下:
**经开区北园片区棚户区配套设施更新项目(七期:府前路(南景路-健寿大道)道路工程):预算编制计费基数暂按2700万元计取,最终以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费预算金额(不含不可预见费)为准,但如超过2700万元则仍以2700万元作为计费基数。专业工程调整系数取0.8,优惠50%,预算编制服务费计为:(500*0.006+1500*0.0046+700*0.0036)*0.8*0.5≈4.97万元。
**经开区克里片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设施更新项目(三期:育才路、柳冲**侧支路东延段道路工程):预算编制计费基数暂按2950万元,最终以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费预算金额(不含不可预见费)为准,但如超过2950万元则仍以2950万元作为计费基数。专业工程调整系数取0.8,优惠50%,预算编制服务费计算为:(500*0.006+1500*0.0046+950*0.0036)*0.8*0.5≈5.33万元.
四、投标文件组成标书代写
4.1 投标文件要求单独密封,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标书代写
4.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一)或附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二);
4.3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承诺函(附件三)、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四)。
五、付款方式
5.1乙方在完成全部编制工作并通过评审出具咨询报告成果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甲方初审金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且咨询服务费经结算审核后一月内付清余款。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等额且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其他
6.1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4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集团有限公司316室(**经开区**路159号),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联系人:郭帆
联系电话:0731-****8090
七、附件
附件一:法人身份证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投标函
附件四:企业资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五:合同条款(投标阶段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