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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和《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我局拟办理核产业园固废垃圾循环综合利用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现将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一、建设单位:****
二、项目名称:核产业园固废垃圾循环综合利用项目
三、建设位置:核产业园西侧,总用地面积13.38公顷(200.70亩),均为国有未利用地。
四、规划控制指标: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1001),地块容积率不小于0.8,建筑密度不小于40%,建筑高度不超过30米,建筑退距退后东、南、西、北侧均不小于5米。
五、公示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7日
六、联系方式:电 话:0937—****593
联系人:丁燕 吕卓
附图:下载****核产业园固废垃圾循环综合利用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
******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