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运输、门禁及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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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运输、门禁及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清洁运输、门禁及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EPC总承包 ( 二次 ) 招标公告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 2026年3月27日 更正公告日期: 2026年4月3日

2、原公告内容: 4.1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4月7日9:00 ”标书代写

更正为: “2026年4月 9 日 9:00”

3、 原公告内容 :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1日9时00分 ”标书代写

更正为: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3日9时00分 ”标书代写

4、 原公告内容 :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更正为: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负责部分的相应能力,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中安装施工方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对标段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总负责。联合体牵头单位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主要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收款人和开票人,且收款人和开票人须为同一单位。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2.4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

2026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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