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韩陵镇人民政府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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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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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3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6年4月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需求:水罐消防车1辆。

2.交货期:40日历天

3.质量:合格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中标金额

(元)

1

****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

****

914********745080T

市邺城大道与107国道交叉口向西1000米**

268000

序号

名称

交货期

质量

交货地点

评审总得分

1

同项目名称

40日历天

合格

采购人指定地点

94.00分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水罐消防车

凯力风牌

KLF5110GXFSG50/E6B

1

268000

四、评审专家名单

钟意强、黄鑫、郭可庄。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费计算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本次磋商项目服务费为人民币4930元整,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招标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地 址:**县韩陵镇韩陵大道6号

联 系 人:靳先生

电 话:156****7898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关区创业大道东段**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2-****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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